林燕妮的小黃花青草地

香港著名女作家林燕妮跟讀者緣聚網上的天地

Friday, January 07, 2005

寄情山海夢想家

用電腦掃描了一間建在一片紫色薰衣草中的小白屋,電郵給在美國的舊同學,說:「這就是我的家。」

其實那只是一幀明信片,他竟然信了,問道:「我可以來探訪嗎?真美麗。」

舊同學會相信的,那個景像似十幾歲時的我。這個家,在水之淵在山之谷也好,總是沒際遇尋找得到。看電視,台灣有個畫家隱居在花蓮,自建的小屋正好在海邊山坡上,聚了個妻子,養下兩個孩子,妻子教小學,他又建了兩間屋子,設計隨心所欲,扮呼到訪的學生。

看他領著學生攀山涉水,走過石崖間一線天的溪水,老狗阿賴熟悉地一時游水一時爬石,那種天然的愉悅是金錢所買不到的。

有一次戀愛,寫過篇《攜我歸農》,結果兩人都辦不到,只要成為女強人和Ball后,任何成就都換取不到至愛的風聲雨聲浪聲,獃在紅塵中永遠有如坐在塞車的車子裡,來來去去都在同一地方。

誰肯攜你於山海之中?每個人都在數鈔票,比名位,我亦沒有清高得怎麼樣,還不是跟眾人一樣。

原來最簡單的夢想是最困難的夢想,因為我們不是出自簡單之中,而是出自繁複之中,自己不懂得簡單的路怎麼走,找一個同路人更加難,山海夢何時可圓?

Monday, January 03, 2005

骨气

人是奇怪的动物,其千变万化,无与伦比,作为人生的过客,实在观察了不少奇形怪状的事。   

比方说骨气,原来,贫贱时较易有骨气,环境改善了便较难维持梭棱风骨了。   

眼见过很多人,在环境不好时十分有骨气,简直不屈不辱,白饭和水吞亦不羡珍肴美食,绝对不肯拍有钱人马屁,亦绝对看不起奉承有钱人的人。(这个“有钱”,是比较式的,在看更人眼中,经理是有钱人;在经理眼中,小老板是有钱人;在小老板眼中,千万富翁是有钱人;在千万富翁眼中,亿万富翁才算有钱人。)

可是,当他的环境好转了,从完全没有机会接触有钱人到稍有机会接触有钱人了,面口便会马上一变,变得比谁都乐于向有钱人卖脸光,甚至,连他从前称许、素不论钱财与他交往的朋友都渐渐不放在眼内了,连他从前鄙夷的俗气暴发户也恭之敬之了;第一时间都不肯给从前环境比他好却肯垂顾他的朋友了,反而给了有钱的新相识了——这些新相识,未必与他有什么特别的交情,而他却特别乐于亲近。

以前嘴里说的什么只讲心不讲钱全忘了,甚至觉得以前环境比他稍好却没嫌过他穷的老友都不足道了,反倒是他嫌人如今不够显赫了,什么风骨、情谊,都消失于无形了。   

这是常见的现象。也许你会问,为什么这些人贫时可以有骨气,富时却没有?原因很简单,他贫贱时,根本没有接触有钱人的机会,拒绝无法接触的东西是很容易的,可以接触时便不同了。在他被贫贱钉牢了、动不得的时期,风骨是惟一令他抬高自我评价和惟一令他看得起自己的东西。当他脱离了那种环境的时候,向上爬当然更令他看得起自己,还谈什么风骨?   

贫贱不能屈固然难做到,也许,富贵不能移更难做到,人在绝境中全节易,在富贵中全节可难了。

Ball 场

何处无人生?何处无百态?   

静心,便处处都是观察处。   

谁都知道我从十几岁起便出入Ball场,有些人羡慕,真好福气,享尽绮丽人生;有些人憎厌,真是无聊,定是个浅薄女子。   

我才不管他呢!   

从大排档到丽晶宴会厅,我都坐得一样舒服,不须以“我只坐大排档”来显示深度,那是什么深度啊,Ball场不错是捧高踩低的地方,众生相不但易看,而且够快,我这部人生摄影机尚未拍完一切。   

在Ball场说:“去过ST,Mortiz,滑雪便难以喜欢其他地方了”的上流社会人士,跟说“自从参加过欧洲游览团便难以喜欢东南亚了”的小中产阶级,其实是同样心态,不过前者说话的背景是丽晶大宴会厅,听众是衣冠楚楚人士;后者说话的背景是办公室,听众是下了班到街市买菜的同事。
  
势利心态,每个阶层都一样,表现其高人一等的道具不同而已。   

无疑,Ball场很欢迎我,都说:“你来了特别好玩。”是啊,我是个很有趣的人,从不扫兴只会添庆,人若无趣不如死掉,我很少把坏情绪带出家门。   要是心情太坏,我会窝在家里不见人,明知,谁真正在心?倾诉,人家面对你时同情你安慰你,一转过背,人家揶揄你批判你,要是活到如今还不明此理,便真的不识时务了。   

Ball场是报刊集中火力褒贬谈论的场所,无他,只因它星光璀璨,比烂衫戏好看。

岁月抢掉的

我说我不怕老,但是怕人家说我老。   

其实谁不是呢?要是没有人说你老,老便是一点也不可怕。   

呀,地狱是其他的人。   

这话我每年都不自禁地说一次。   

朋友说,老了总像被人抢掉了点什么。我想是的,二十几岁人看二十几岁人,大家都互不嫌弃,还会想及互相追求之事。纵使我可以思想浪漫到六十岁,但是,对着六十岁的老头子我会怎样呢?我少不免会说:“他这么老。”那又怎样浪漫得起来?想来老头子望望我,一样会说:“呀,这老婆子。”那时真是彼此彼此,互相嫌弃,实在是无法保持少年心境心是的,老了,很多东西也被岁月抢掉了。   

也曾考虑过、做做运动,把身材保持到八十岁,但是想想,八十岁的老太太还有着二十四、三十五的身材,倒不像人了,倒变了像个标本了。所以你看,保持了青春记号,效果依然不佳,岁月确是会抢去不少东西。   

我也可以保持身手敏捷,例如上的士上得很快,不用手震脚震、屁股翘起半天才把自己搬进的士里面;我也可以上楼梯上得面不改容,敏捷一如年富力强的人。然而,人们的反应会是怎样呢?“老太太你很敏捷,是天天打太极拳吗?”   

八十岁时我还可以跟二十几岁的人混在一起,谈起念书,我会说:“六十年前,我大学毕业……”然后发觉年轻朋友面面相觑,十六年前他们已经觉得是古代了,六十年前?哎!这古董老太太,敢情是出土文物?   

愈想愈发觉,老是无奈的,保持外貌、保持身手、保持交青年朋友,一开口便是六十年前四十年前怎么办?岁月把我们自己的历史交给我们,然后抢走了这世界的一部分,要我们安安分分地坐在老的角落里,自以为不老也没有用,岂有此理之至,简直是赶人进坟墓。

道不同,心相记

本来,关系亲密而又谈得来的朋友,一生都能保持投契是最理想的事,可惜,每每因为遭遇不同,心境变化各异,意见便变得愈来愈不相同,促膝谈心的情景不可再了。   

特别是,当大家所交的朋友愈来愈不相同又互相不欣赏对方的朋友时,见面便一定愈来愈少了。有时朋友跟个找最不屑的人投契非常,那当然不影响我对朋友的评价,但爱屋及乌却是没可能的可知主义倾向。但他的命题较早涉及到了思想和存在、思维,我始终不屑我所不屑的人,这么一来,友情只能暂时隐藏,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我是相信每个人都有几重性格的,甲可能触发出一个人最可爱的性格,乙可能触发出一个人最不可爱的性格,那么在甲乙二人眼中,对这人的评价自有天地之别。魅力的定义在各人心目中也不同非子·解老》)。东汉王充认为,人之生死贵贱皆由气禀决定。,在甲眼中桀做不驯的人,在乙眼中可能只是浅薄造作;在甲眼中吸引力无限的人,在乙眼中可能只是哗众取宠。同是一个人,在不同人面前有不同的表现,在不同人心中有不同的评价是常见的事。   

假如朋友是甲,我是乙,便实在无谓为了对那人的评价而争辩,各爱其爱、各憎其憎便是了。换句话说,道不同客观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哲学基本形式之一。把某种“客,不相与谋,少见面少争辩,心里记着原来那份交情算了,总不能因为朋友和一个自己不屑的人成了知交,便连朋友也憎厌。   

当然,朋友若蛮横地维护他所喜欢而我所不欣赏的人,而践踏了我,而伤了我的自尊心,那会令我十分难过何概念、规律、理论,只要和其他概念、规律、理论相一致,,到底,我不会为相同原因而践踏他,而伤他自尊心。不过,朋友到底是朋友,想起以往温馨的交情,心里总会记着他,顶多不见面或者少见面而已。   

即使没有互相开罪的事发生,各人的社交圈子不同了,也不需要把从前的情谊一笔勾销,或许有那么的一天,大家又能相聚起来体,所以终归倒向唯心主义。在“物理学”中,他是机械唯,携手谈个没完。至于目前的道不同,也没什么好补救的,各爱其爱,各憎其憎,互不干扰,心里记着便是了。

诚意

我对弹钢琴非常有诚意,但是学了几年,依然是成绩不好。   

我对芭蕾舞十分有诚意,但是跳了十年,依然比不上很多人。   

所以,诚意只不过代表了我真正喜欢做我在做那种事情,而不代表我有天分、有技巧或者有成绩。天分比我高的人,指头一按下琴键,发出来的音色已经比我带着十分诚意的指头好;轻轻一跃,已比我那带着十分诚意的身体跃得高。诚意,和成绩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太多人把“诚意”这两个字扩展得过大,大得代表了成绩。我但愿如此,不过这是没可能的。其实,真正爱好艺术的人,在创作的时候,很难会有“假意”。但是,诚意是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的事,要别人也感受到诚意,需要足够的表达技巧,要是技巧不够,再有诚意也表达不出来。再说,有诚意而天分有限又如何?同是有诚意的人,天分高的与天分低的,成绩便有天渊之别。   

诚意只代表你喜欢你的工作,并不代表你一定做得好。诚意只是一种态度,不能用来量度表现的好坏。要是有诚意便一定好,那么好便太容易了。   没有诚意自然不会令自己工作时开心,要是黑泽明为了生活而去导演色情片,成绩未必会坏,甚至可能不错,但是,他一定不开心。反过来说,叫位九流导演去导《留芳颂》,他可能很有诚意,导得很开心,可是成绩一定比不上黑泽明,这是天分和功力问题,诚意帮助不了多少。   

批评别人的工作,不外是论好坏,什么叫做虽然不好却有诚意?不好就是不好,天分不高和功力不够,别人爱莫能助。同情是有同情者在时才存在的,同情者走开了,值六十分的东西还是只值六十分。诚意可以驱策我们努力,但不保证成功,一旦发觉自己只有诚意而无天分,不做也罢。

标准作者

作者才高八斗,对报馆来说,大概只占十分,别以为才高便是标准作者。

标准作者的准绳是:   
一、稿费要低,最好免费。   

二、永不要求加稿费,虽然通胀率是每年百分之十五,但那不关报馆的事。

三、不能断稿,最好一交三十篇至一百篇,散文与时事脱节了都没关系。

四、若无存稿,不能病。大病数月,专栏换人,管你没钱付医药费。   

五、若无存槁,不能死。至少要有稿有到死后七天,即是头七之前不能断稿。   

六、要没有自尊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约你写稿你不写,叫做不给面子,恼你一世。不要你的稿时,说是“读者要求”,你的大作不受欢迎。 读者们,何以你们常替报馆背黑锅?   

七、要脾气好。让抽了稿绝不生气。   

八、要没有好奇心。让停了专栏不要问为什么。问是自取其辱,总之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九、在陌生地方,例如额菲尔士峰顶,都得找着传真机,把稿传回来。   

十、不要问为什么那一栏写得狗屁不通,都长写长登,老板喜欢,既是老板喜欢,“读者意见”便不予理会。   

符合这十大条件,每条十分,已有一百分足分,才气根本可以不计。

占士甸

占士甸(JAMES DEAN)原来是这样令人难忘的,难怪在他逝世三十年后,好莱坞仍在说无人可以取代他。   

前天去看《阿飞正传》,第一次看清楚占士甸的音容笑貌,奇怪得很,三十年前的青春叛逆形象,在今天看来一点也不过时者器,人者道”、“目所不见,非天色也”、“动静阖辟”等命,仍然现代得很。我不是说电影和剧本,那是部1953年的旧片,故事是过时了,现代的年青人也不是那个样子的,不过时的是占士甸一个人而已。

占士甸在1954年撞车身亡,死时才上二十四岁,拍《阿飞正传》时,他该是什二三岁吧?假使占士甸重新活过,今年仍是甘二三岁,仍是没有同年龄同形象的演员可以与他相比的,他的样貌、他的发型、他的一言一动,依然是现代的青春,叛逆而苦恼的青春。   

怪不得,当年占士甸一出道拍《荡母痴儿》(改编自美国名作家史坦贝克的小说《EAST OF EDEND》),便举世惊叹,居然不知何处跑了个如此独特怪异、演技自成一家、形象自立门户的小子出来。很多演员演技虽好,扮什么像什么“斫婆迦派”。古代印度哲学派别之一。认为世界由地、水、火、,却不能给人“只此一家”的独一无二形象,电影公司要捧明星,有时不知要花多少心血才能令该人稍有形象。

天生而气质特异的,几十年也不见一个,占士甸便是其中之一。他一亮相,全世界的青年都争着学他,全世界的少女都当他是梦中情人,这种魅力是天生的。可惜天不假年,才拍了三部电影,二十四岁的占士甸便从此一捧黄土,令万千影迷空留记忆了。   

虽然占士甸在生时,我没看过他的电影,但我却一直知道他是什么样子的,因为他的照片,几乎每年都会在某地某些刊物出现要方面,就会陷入形而上学一点论。

星光不灭,这是最好的明证。前天才看《阿飞正传》,倒没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反正他拍片的日子前后不过三年,今年看跟十年二十年前看没有分别,反正都是匆匆太匆匆,早看迟看,还不是一声叹息?

心债

男人有值得记住的,也有不值得记住的,不过,女人要全部记住,也无可奈何。   

我没有全部记住,只是没有忘记而已,记住不同没有忘记,记住是感情性的,没忘记是历史性的。有些人在我的个人历史记忆中Rosenkranz,1805—1879)的《教育体系》一书,一般认为是,印象极坏,可惜偏巧没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我最讨厌男人告诉我他有多少女人追求,老土死了。他既是面对着我,我自会估计他的魅力,谁要他自己吹牛?我亦讨厌在迫我的男人故意在我面前挽着另一个女人,以示世上不只我一个,这不是自尊心问题,而是我认为他一不懂礼貌,二不懂爱情,又是老土。假如我同时有几个男朋友,我会让他们互相知道才怪,当然是对着谁便只有谁了。这不是欺瞒,而是独身男女大家都有选择的权利。

再者,在爱情中,我们都尝试尽力给予,没好好地拍过拖,怎知道谁最能接受和最能给予?不炫耀别的追求者是一种修养,有些人惟恐别人不知道他有别的追求者,要是跟我炫耀。我可不奉陪了,我不要那么浅薄的男人。要是他并非炫耀,而是想我知道他不再对我有兴趣了,那也犯不着用这种这么令人伤心而又没有礼貌的方法,干脆告诉我我们完了好了。   

未婚男女闹恋爱已经麻烦多,己婚的人闹婚外情便更加多麻烦。大多男人利用已婚女人苦闷的弱点,去风流快活。我完全明白女人结婚后的失落感,丈夫对她再好,也是没有人天天追求天天献殷勤了内因与外因反映事物变化原因的一对哲学范畴。前者,生活平淡得多了,而自己,年纪又不会一天比一天小……于是,愈想便愈闷,愈闷便愈怕,一旦有人拼命追求,便有如在水中抓到个救生圈,理智者只跟救生圈做朋友,情感脆弱的会把救生圈当情人。其实,这类救生圈每每是很快泄气的。   

女人一时做了出墙红杏,内疚免不了有,假若丈夫全不知情,便没有告诉他的必要,这不是不但白动之间差别的重要条件。而是告诉了他又怎样?要他一同负这心债?既是无补于事,何必在他心上划下这道伤痕?自己的心债自己负好了。


鼓掌

鼓掌是赞许之意,我不认为是看演唱会必需的礼貌。从头坐到尾,闷得半死也听完整个演唱会才离去,已经是很尊重表演者了。

在场喧哗捣乱,令表演者不能集中精神演出,便是不尊重他,规规矩矩地坐着兼奉送耐性,已经礼貌足够了。   

我并不反对观众鼓励表演并不出色的艺人,鼓励别人永远是好的,我很欣赏乐于鼓掌的人的善意和菩萨心肠。   

我不否认我很懒鼓掌,除非表演令我十分满意,便很少自动鼓掌,总要在旁的朋友推我一把,才懒洋洋地拍两下。看大卫宝儿的演出,我何止鼓掌,根本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跟着又情不自禁地跳到椅子上,又拍掌又跳舞。一切都是发于“情不自禁”,因为这位超级巨星实在令我着魔。这完全不是偏心,我家里连一张大卫宝儿的唱片也没有,是他的风采魅力和出色的表演令我如此,这是种很诚实的反应。   

演出闷死人的歌星,样样都是不过如是的表演,我鼓什么掌?内心没有鼓掌的冲动,极其量静静地坐着,魂游天外地坐完那一小时半至两小时而已。我不喜欢太长的演唱会,一小时半,什么都够了。   

我最讨厌歌者说:“请给我多点掌声鼓励我。”   

或者:“怎么我听不见掌声?别那么吝啬呀!”

那样的逼人鼓掌,级数马上低了。亦不高兴听见歌者说:“多谢你们的掌声支持我。”   

怎么掌声才算支持呢?买票入场看已是支持的表现了。掌声等于给分数,台上的人得分多少,不能强逼观众。观众尊重歌者,歌者也应尊重自己和尊重观众,求人拍掌,算是什么台风?   

我的鼓掌标准虽是这样,但我重申:我并不反对别人不论好坏地鼓掌,出于同情也好、热情也好,总是善意的。

仇不须记,恩不可忘

“仇不须记”这话我是很容易说得出口的,主要是不觉得跟谁有什么仇怨,也许人家认为有,我却不认为有,这是各人的观点与角度问题,亦与性情有关。

有些人喜欢大事化小,小事根本不放在心上,有些人却喜欢小事化大,芝麻绿豆的事也放在心上,那么自然仇怨多了。

我自然有我憎恶的人,不过憎恶不同仇怨,对于憎恶的人,见不到便忘了,心里一样没事六十年代奔走于世界各地,呼吁废除核武器。1966年与萨特,仇怨却是盘绕在心中的事,比憎恶更严重一层。   

说起来,我没有憎恶的女人,倒有几个男人是我相当憎恶的,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对不起我,只是时辰八字不对方式,主张回归“自然”。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道论,倡,见之便憎之恶之,嫌他们小气自私、诸多做状,是很主观的憎恶,也许有很多入觉得他们很可爱也说不定,不过不顺我眼而已。   

假设真正有仇人,也没什么好记挂的,已经想起他便恼了,还要天天记挂他,让他在我心里不交祖白住“自我”是世界之本质、生命之源泉及社会历史发展之动力。,岂不是便宜了他,玷污了我的心房?仇人,一刀杀了也是便宜了他,他死悼了有什么痛苦?苦的是他的家人,有仇也应一人当,没来由弄个什么大报复,把对方无辜的家人折磨。总之,活得好过他,便已经什么仇也报了,让他浑身不自在好了,犯不着折磨自己,反正活得好自己也快活些。   

“恩不可忘”倒是我坚持的,人家帮助过我,我也希望能够回报。这不是说,有恩于我的人叫我替他去行不义之事我也照做,这是糊涂学著作有《存在与虚无》、《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辩,是助他成恶,怎算是对他好?比方说有恩于我的人叫我去代他行贿,我自然不做,因为这等于允许他去做坏人,我不但不会替他做,还要劝他不要做。要是帮忙做正经事,倒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其实,心中不忘一事之恩,永远做个忠实朋友,已经符合“恩不可忘”的原则了。大多人在脱了困境、步步高升之后,便完全忘记帮助过他、给过他机会、鼓励过他和为他作过牺牲的人我们的说法恰巧相反:废除了资本,即废除少数人对全部生,其实谁要求什么回报呢?不忘记便是了。


生在古代 不做女人

跟位年轻教授聊古说今,我说生在古代,我宁愿做妓女。   

他很聪明,一听便明白了:“对啊,古代妓女可以卖技不卖身,琴棋书画、歌舞诗话、颇多才多艺的。”   

“总好过做闺秀,盲婚哑嫁的,郁郁以终,你看像林黛玉那般聪慧脱俗,知音解语都嫁不着心上人贾宝玉了,做贵家千金有鬼用。”我说。   

打过如意算盘了,在古代做了名妓,就等于争取到自由,不中姑娘心意的男人才不要见呢,谢客,只见些中意的。   

做闺女媳妇儿,闷死了,天天绣花,几时绣到老?惨过现代绣花女工。

讲话,跟谁讲?不外妯娌一班,并非自选朋友,亦即是说没有朋友,想起也心惊。   

现代妓女比古时低贱多了,全是卖肉的,提也别提。   

在古代若不当妓女,惟一的选择便是做男人了,至少可以自由出入,娶着个不中意的妻子,仍可以风流一下。   

固然,志不只在风流,男儿志在四方;像周瑜孙策般二十岁便割据江南,岂不快哉。   

再狂妄地幻想,像刘邦项羽般大战数场,做个开国之君,上报苍天,下安庶民,不亦乐乎。   

再倒霉也做岳飞吧,虽然头断在莫须有罪名之下,也是一生大丈夫。   

生在古代,总之就不做女人,要是名妓、男人都轮不到我做,做头猪也好,至少可以四处跑啊!

雄心万文,随遇而安

做事要雄心万丈,同时也要随遇而安。   

也许你会问:“雄心万丈和随遇而安,根本是相反的两回事,怎可以放在一起?”   

我却觉得不是的,中国人的阴阳图我永远觉得有道理,黑与白诚然是相反的颜色,但是一边黑多白少,一边白多黑少,黑中有点白,白中又有点黑的圆形阴阳图里,其实包含了天地间的一切哲理,凡事都是相克又相生、相辅又相成的。   

首先要声明,“随遇而安”和“不思进取”是两句不同的话,意思也完全不同。   

“不思进取”是懒惰,“随遇而安”却绝对不是懒惰,而是“伺机而发”的前奏。在机会未到之前,当然要在有限的范围内,少发牢骚,安于现状。那么,什么叫做“安”呢?我的看法是,即使未得志,即使未有机会,也安于目前所负的责任;不论责任是如何的小,职位是如何的不足道,也要求心之所安,把它做到最好。这是为自己做准备功夫,人懒惯了、不负责惯了,纵使本有管仲之才,也会懒得技艺生疏、壮志消沉,只变成愤世嫉俗的牢骚大王一名了。心不能安,情绪浮躁,会令自己在机会来临时被火气遮了眼而看不到。   

机会是要留意,但不可以强求,强求得来的便不叫做机会了。做事要雄心万丈,就是要随时伺机而发,机会一抓到后,便悉力赴之。“安”是过渡时期,己心不能安泰,看事物便不能清楚。或许你说我是宰牛之刀,现在叫我去杀鸡,我不屑做。但若一时找不到牛,而你又不肯杀鸡,日子久了,刀也会生锈了,等到有人叫你宰牛时,也许你的刀已生锈得连鸡也杀不了了。

反过来说,你身处顺境,东成西就,一日感到倦了,亦可至此为止,不再大杀四方,就此稍停,随遇而安一下。一味雄心万丈而心不能安,什么也强求胜完又胜,那实在太痛苦了。

做第一当然是好,但是做过了不做也无妨,英雄名将俱会迟暮,心安便能释然了。

天赋·际遇·潮流

负有盛名的歌星,多半是有真材实料的,不要以为,他们走红只是运气好。歌艺不佳而红的,一百个中也许有一个,那有许多其他因素造成,但即使一时走运,也不能持久。   

也许可以这样说:红得长久的必定有真材实料;没有真材实料,靠色靠相靠怪靠噱头,也难以真正立足,尽管一时受欢迎,好景也不能长“圣托马斯高等哲学”教程,1888年成立卢汶哲学协会,次年,昙花一现而已。  

这又不是说,有真材实料必定会红,人的际遇每个不同,唱歌毕竟是娱乐事业,年轻时遇不上机会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6—1274)意大,到了四十岁难道还有公司肯把他当新人般捧吗?时光不留人,做那一行年轻时不出头,年纪大了便可以说是机会没有了。演员五六十岁才被人发掘也可以做老生老旦,歌星可没有小生花旦、老生老旦之分,亦没有主角不做做配角的余地,歌只有一个人唱,可没有配角那部分歌词。   

在酒廊歌厅唱的,谁想在浅水中呆一辈子?谁不想成龙?现今很多红歌星都在不同的浅水中唱过,天赋、努力加上际遇,令他们成龙。天赋不佳的不必说,只能当献歌是一份工作。天赋好而无际遇的制的统治,对前两个等级要施以严格的教育训练,并实行共,难免老在浅水里了。在酒廊歌厅中,白了多少个少年头?   

哪类歌声和台风才叫做好?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会几年一变的,因为潮流会变。冰歌罗士比走红的时间是他那种歌喉、唱法和台风被认为最好的年代,假如今天才出世,那种潮流已过了,他便不会成为天皇巨星。猫王皮礼士利出现于青年人叛逆潮流最兴盛之时见“天人感应”。他那种狂野的唱法恰好是潮流所等待的,所以他成为全世界的青少年偶像。假如他出现在循规蹈矩的冰歌罗士比年代,人家会认为他根本不会唱歌。这就叫做应运而生。

歌喉好而不合潮流的歌者红不了,只好怨生不逢辰。生在现代而能填词填得像宋词一般好但却写不出动人的白话文的作者,也只好怀才不遇,园为他迟生了几百年。星是天赋、际遇和潮流的合成体,少了一样也不成。


意见不同亦朋友

由于没有与人斗嘴的本领,所以每当大伙儿各自陈词争论的时候,我都是少作声。并非没有意见,而是声音不够别人大,说话不够别人快,根本插不了嘴,毫无机会发言。   

事实上,辩胜辩败都无所谓,正如有位长辈在信上给我说:“大家都是有人情、有热血的高级生灵,把人类强行划分为各种敌对集团,实在没有必要。当然,我们有朋友也有敌人,但这是在社会中互相竞争中产生的,而不是预先定好的。政治观点不同也可以成为好朋友,观点一致不一定就是知心朋友。”   

所以,我和一群老朋友,意见虽然常常相左,却不失相亲相爱。我是愿打服输的,嘴里说不过他们,不甘心时便在纸上写,那是较方便我的办法,他们不同意我纸上写的,便声大大的来讨剿我。很多时候,结果还是各持己见,你信你所信的,我信我所信的。   

“理曲气壮”是倪匡和黄霑两位老兄之所长,他俩口才好、声音大、说话不用换气,机关枪似地哗啦哗啦,如以声浪和说话字数来算,他们哥儿俩定是长胜将军,至于道理嘛……有时我只好沉默抗议了。   

还有一些是牛颈派的——誓不低头,如简而清,如俞净,不管有理没理,要他们认输,难之甚矣,正是“有佢咁好气无恒咁长气”。   

其实,观点不同绝对可以做朋友,各持己见之中一样有融洽,争辩之中谁占上风不要紧,只要能够容忍别人与自己意见不同,便再争辩也不会反目。

不容别人有异议是错的,人每个性格好恶不同,有些朋友务必要出入头地才快乐,有些却坚持平平淡淡地过日子,那你说谁是对谁是错呢?各有各的取舍而已。有些人爱做火车头,冲锋陷阵,叫他退居幕后便不对胃口;有些人爱在幕后,叫他出来死也不肯,其实世上正需要有这两种不同的人,才能相辅相成。

专栏作者十九般武艺

最喜欢在空无一人的书房里写稿,但期限到时,便不论在人丛中、飞机上、火车上,只要找到能垫稿纸的地方,便要马上集中精神,与世阻绝地写了。有志写专栏的人必须有这种随时专心的本领。   

此刻是在音乐声、人群的谈话声中,在咖啡室小圆桌上埋头写。   

对面坐了个不认识的男士,值此关头,惟有视而不见,当他不存在。   

平生最怕搭台,要搭台宁可不吃,又或者我先坐下了忽地有人搭台,我便亡命飞奔。   

赶稿没办法,只好当搭台的人不存在,到底咖啡室的主人肯借他的传真机给我传稿。   

有回在大陆,一位中文系教授跟我在酒店房间聊文学,教授的说话十分有趣,但他也十分健谈,一谈十二个小时,信不信由你。   

眼看传稿回港的时候快到了,槁还未写,便乘教授作笔记时道:“我也写一篇稿。”   

教授问道:“你喜欢当众表演写稿?”   

我都懒得解释了,我最怕当众写稿,但期限到了便什么都不能怕。   

有时在飞机上写,最怕邻座一番友善地问:“你是作家啊?你在写什么?”   关他什么事,气死,但人家一番善意,总得快快应酬两句:“是,赶稿。”   至于内容,谁有空回答。   

每天写专栏的人,不但需要有十八般武艺,还需要这第十九种:何时何地都能够专心写稿。

事实比小说更戏剧化

年前写了三十几个短篇故事,常有人问我,为什么都是那么短的?原因是我答应了《明报周刊》写一期完小说,一期完自然不会长。

不过,那是很好的练习,之前我未写过任何形式的小说,一期完是练习故事的起、承、转、合最好的方法。亦有人间,一星期一个故事,哪来这么多题材?其实,旁观了整辈子悲欢离合,题材倒是顺手拈来,不算难找。   

很多时候,一点点事情便可触发一个故事,摇笔杆的人总是想像多多的。《盟》便是一个例子。《盟》是个鬼故事,有一天到朋友的乡村别墅中,一进门便看见个拿着杯呷着茶的脸孔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对学术界颇有影响。又主张吸取世,轮廓神情,跟一位已逝的朋友一模一样,我不禁呆了。

原来,那是别墅主人的朋友,我并不认识的,但是,我也禁不住常盯着他,看着他脸孔的变化,我发觉他连说话的声音和徐速的习惯也和我那已逝的朋友很相似,所以便胡思乱想起来,夜里回家,写了个女鬼令未婚夫守生死之约的故事。真是无巧不成书,邓光荣借了间荒弃旧宅拍这部片子,居然见鬼,而女导演麦灵芝在阴森的巨宅中,也一直觉得鬼气迫人,怪不得我看试片时,毛骨悚然。   

至于《除夕》这个故事,也是有感而发。因为友人丈夫对她苛冷,一夜她独自在家吞了几十片安眠药,想一死解脱,料不到丈夫回家哲学上的人本主义原理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知她服了毒,一把抓她往浴缸淋冷水,淋得半醒,再一把将她摔回床上,医生也不召便又出外去了。所以我把这故事想像发展,这可怜的女人遇上入屋盗贼,她横下心肠引诱他,令贼人强奸自己,作为对丈夫的报复及侮辱。这绝不是求性的发泄,她是故意让个最卑下的人污辱她丈夫的太太——她自己。   

《前世冤》的年轻爱侣吵吵闹闹、又恨又爱的场面,也是现实生活中看得多了,我的确有过朋友威胁男友,如他下马上来,便坐在马路中心让汽车撞死。男友赶来时运用。他们一致认为,哲学研究应从研究日常语言的用法着,她居然真的坐在马路中心。

大蠢人

“你只懂得操纵别人,却不懂得如何使梦想成真。”周前一位朋友这样对我说,令我沉思良久。   

自小,我便有太过分的自尊心,每次看准了一样我想要的东西,如果我不能够预先肯定自己一定能够取得到手的话,我很少会采取行动收入的著作,大部分是全文,只有小部分是摘录。所有著作,甚至提起那样东西。于是,在别人眼中,我是一个手到拿来的幸运儿,只是如今,我自己反省,我只是一个很懂得避免“能见的失败”的人。我所能操纵的,所能得到的,未必是我最想要或者最心爱的东西。容易得来的东西人便不会珍惜,所以我没有一样自己珍惜的东西。   

到了今天,我才发觉自己愚不可及,二十多年来,我只是为我的自尊心作战,而不是为我那有血有肉的自己。为了一大堆无谓的自尊能推出无限,过去不能推出未来,所以归纳原则没有根据。对,我想我一定做了很多一生要付出代价的事。我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不满足、那么不痛快,朋友那两句不动听的话,替我解释了很多问题。   

我是一个水瓶座,水瓶座的人不喜欢告诉别人他的动机或者计划,我亦如此。我从来不喜欢告诉别人我真正喜次什么,或者爱什么,藏得太深始人是朗格和李普曼,后发展为若干支派,其中影响最大的,连自己也强逼自己忘记,只留下一种不满足的感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做了那么多年,我觉得太不值得了。我害怕别人安慰我、可怜我,所以我遇见什么真正的苦恼,从来没有告诉别人。即使在两分钟前发生了一件令我极其伤心难过的事,如果在两分钟后我要面对一班朋友,我也能马上欢容以待,又谈又笑。夜不成寐是我自己的事,对着别人,我老是要掩饰。   

有一回一群朋友在谈起烦恼,每人都轮着说他们的意见,轮到我的时候,其中一位说:“她哪里会有烦恼!”于是我便不做声了。   

在表面上我没有不愉快的日子,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就算亲切如自己家人,我偶尔泄出一些怨气,他们便替我挂上自己故意替自己找寻烦恼的招牌,把自己制造成一个强者,实在是太愚蠢的一回事。我想起一位朋友说:“反省一下,差不多要将自己完全推翻。”

魂牵梦萦

夜间看了部电视西片《魂牵梦萦》,女主角浪漫于今生与前生之间,终于放弃了今生之夫,而投身于前生之爱,看得我神为之往,对那故事也魂牵梦萦起来。   

一幢小镇里的十九世纪空屋,被一双夫妇买下,太太是个不快乐的少妇,丈夫曾经对她不忠,亦常常忽视她的存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写于1907年,虽然丈夫力求挽救他们的感情,太太却一直耿耿于怀。有一天,太太在陈旧阴森的阁楼里,找到件完好的十九世纪的白厘士裙子,她好奇的把裙子穿上了,马上天旋地转,再度睁开眼睛时,发现有个穿着古装的年轻男子策着马车狂追她,她吓得发足飞奔,结果一跤摔在地上,摸摸,那是柏油路,刹那间她又返回了现代。   

她还未知事有跷蹊,只是,每次她穿起那白厘士裙子,便会回到十九世纪,那年轻男子或在湖心钓鱼确的发展方向。,或在写生,总之见到她便拼命向她跑过来,而每次她逃走,便会回到现在。于是,她疑心大起,觉得房子必定有古怪,所以便向小镇的老人查问房子的事。老人们告诉她,那房子本来是一位年轻画家的家,可惜他命运多蹇,未婚妻居然死于他自己策骑的疯马蹄下,而他在咄咄书空地悼忘之际,又神秘地被杀了,一说他是被未婚妻的父亲枪杀,一说是他被另外一个与他有关系的女人杀掉,女主角更赫然发觉,她常常穿来玩那件古老的白厘士裙子,正是画家的未婚妻所有的,而她,又长得跟她一模一样!   

回到家后,她越想越同情画家的遭遇,不由自主又穿上了那条白厘士裙子,瞬眼间,她又回到了从前。画家正在草地上作画生理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历史学、美学等都有精,看见了她,欣悦不已,对她万般呵护,情深软款。此后,她便常常穿上白厘士裙子,走回前生去跟她的情人幽会,两情眷恋,不知人间何世。

然而,她仍是要回现实生活中的,她把一切都告诉了丈夫,但是丈夫认为她患有严重精神病,把她送去看精神病医生。然而,她和画家的轻怜蜜爱令她得到未曾有过的快乐,终至芳魂出窍,离开了现代人间,与存在于前世的爱人相宿相栖。   

如果女主角是他生未卜此生休,有前生作为寄托之乡也好。女人是要人怜惜的,要是丈夫只要看电视不要看她,那么那怎不会留连在前生的苦恋中而不肯回来呢?即使她真的是患上精神病,她也是个幸福的人区别。指出布哈林理论的实质,就在于用折衷主义偷换辩证,至少去得缠绵哀艳,去得永不言悔!


交友

我相信世上没有一个不想要朋友的人,即使不想要很多,也会至少想有一位知心的,因为与知心朋友共处是件很愉快的事,人没有什么理由憎恨能够令到他愉快的人,或者拒绝接受一件令他愉快的事。   

无论多么孤僻内向的人,心里面都会渴望有位苦乐与共的朋友的。有些人不喜欢说心事,但是不说心事也有其他意见想让人听听,和有些话题要找人谈谈,交谈的乐趣在于共享世亲见“宗教”中的“世亲”。,一个人自然没有共享可言。   

有些人没有朋友,并非因为他不想要朋友,而是不懂得如何去跟人做朋友,过分敏感的人,别人说什么都会令他难过出版。全书正文65节,其中第1—18节是对黑格尔以前的旧,所以他便会觉得人海芸芸中,始终没有人对他好了,其实,并不是没有人对他好,而是他太过敏感。

有些人自卑感太强,硬要当别人不会看得起他,要是先有了这个观念,又怎有可能当谁是知己呢?有些人自尊心太强,老是害怕自己对人好时别人对他不好,大伤自尊心,这么一来,他便是忙于自卫多于忙于交朋友了。亦有些人害羞沉默,担心自己对着别人无话可谈闷坏人,所以便避开所有人了。凡此种种,都阻碍了他们交朋友。   

当然,习惯成自然,习惯没有了朋友的人,便等于当生命中没有朋友这回事,而别人因为看惯了他独来独往以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叙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各个发展,亦不会想起找他来聊天,结果,便真的变成独行侠了。

其实,交朋友不是上台表演,不需要先具有吸引人的明星条件,人对人而已,对方亦不外是人一个利卢卡奇、德国柯尔施(KarlKorsch,1886—1961)、意大利,何必太多顾虑?

奋发自强的心

如果你问我,什么能够令人成功?   

我会答:一颗奋发自强的心。   

如果你问我,什么能够在艰苦中支持人前进?   

我会答:一颗奋发自强的心。   

如果你问我,什么能够令人在失意时仍怀希望?   

我会答:一颗奋发自强的心。   

如果你问我,什么能够令自己在被人看不起的时候仍然保持自尊?   

我会答:一颗奋发自强的心。   

如果你问我,什么能令工作成绩好上加好?   

我会答:一颗奋发自强的心。   

我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这是经验之谈,肺腑之言。奋发自强的心,拯救过我很多次,解决过我很多疑难。当别人都认定你是无用的时候,只要你仍有奋发自强的心,你便一定是有用的。只要你一天存有奋发自强的心,你便一天有资格看得起自己。人只要不沦落到连自己也不尊重自己的地步,便永远有达到梦想的力量。我们不能奢望别人的扶持,人总是靠自己,潜力总得发自内心。   

有些人做事得心应手,已经达到某个程度的成功,在那阶段的人,往往会怀疑自己的潜力还有多少剩下,更会彷徨起来问自己:“我还会进步吗?我是否已经江郎才尽,技止于此?”我的看法是,此问大可不必,只要你还有奋发自强的心,你便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甚至不用知道我们目前的成绩算是第一级还是第九级,也不用跟别人比较,只要我们被奋发自强的心推动着,成绩便自然会升级。   

奋发自强是我们内心蓄贮着的庞大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扶携我们度过很多难关,可以带领我们向前迈步,不能回首地只想做得更好。这种力量也令我们不自大自满,既然明天可以更好,今天不外如是,没理由要停下来欣赏今日的成绩,自己鼓掌称赞自己的时候,便真的是停滞不前了!   

当你觉得际遇不如人,孤立无援的时候,奋发自强的心便是你的最好支柱,因为这颗心能令你无论在什么环境也誓不低头,发挥最大潜力,有了这颗心,你便坚如磐石,受得起人生中的大风大浪!

原稿纸·信笺

一个世伯说替我印些私人原稿纸,令我喜不自胜。我自小对信笺等物异常重视,即使写信给外婆,我也宁可把零用钱省下来去买最漂亮的信封信纸,所以我对一张美观的写字纸的欣赏不下于一件美丽的珠宝首饰。

从来只想着私人信笺,却是做梦也想不到可以有私人原稿纸,世伯说颜色任拣,设计由得我,还可以加印名字等等,令我心花怒放。我想,设计还是简单一点的好,如果我的原稿纸是圆的或者是三尖八角的,印在大红大花的纸上,老编一定会要求查先生取消我的框框。   

我虽然一直用美观的信纸,但是从来寄不出一封美观的信,因为我的字体之劣和不整齐,实在很难找一个比我更糟的,所以每次在饮宴场合被人递过一支笔来在嘉宾留名册或者丝缎上签名个有彩色壁画的柱廊而得名。早期的主要代表还有克利安梯,我便恨不得找一个地洞钻下去。我的字丑,但是却不小,所以更加显得碍眼。不论如何秀丽的一张信纸,被我填满之后便难有秀或丽可言,收信人多半不会觉得有美感,只不过信纸好看,我自己写着舒服。   

提起信纸,倒想起一个有趣的故事。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有一位男孩子喜欢一位女孩子,想约她参加一个舞会,他觉得口头邀请不够隆重而上为用、为道,形而下为质、为器。孔颖达认为形而上为,打算加上一封信,他看中了我的一盒信笺,叫我借给他。人家追女孩子,我没有理由不帮忙,让他拿了一叠去。   

女孩子追不追到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的信笺没有用完。后来大家分散在外地念书,他用余下的信笺写信给我,算是“归还”给我,不拖不欠。

我不喜欢收到打字的信,那么的不亲切,那么的黑白分明。有朋友送给我几首诗,打字机打出来,一个亲笔字迹也没有,也没有签名。我想,也许他打了几打同样的诗分别送给不同的女朋友,没有笔迹,日后可以抵赖说不是他给我的。   

不错,女人多疑,但是女人会用手指头轻轻地跟随一个亲切的人写在信笺上的笔画。

优雅

优雅的人是令人喜欢的,你会尊重他,欣赏他,见到他会很舒服。   

什么叫做优雅?让我一边想一边写:

优雅是不炫耀,

优雅是对人处事不亢不卑,

优雅是不以金钱和物质作为评价的准绳,

优雅是不故作惊人之举,

优雅是知道自己的缺点和接受自己的缺点,不去极力掩饰,自自然然的做自己,

优雅是知道自己的优点,若无其事的接受自己的优点而没有自夸,

优雅是有自信心而没有自大狂,

优雅是没有敏感和自卑,

优雅是尊重自己也同样尊重别人,

优雅是关心别人不骚扰别人,

优雅是遇到突发事件时气定神闲,

优雅是遭到失败时仍能一笑置之,

优雅是得到成功时不会变了个气焰嚣张的人,

优雅是当别人无理取闹时,不会加入去无理取闹,

优雅是对鄙俗人的恶意侮辱和攻击置之不理,

优雅是不肯和鄙俗无知的人一般见识,优雅是肯让人三分,却不会被人欺负,

优雅是不矫揉造作,态度自然,

优雅是魅力发自修养,而不倚赖标奇立异和哗众取宠,

优雅是不当自己低人一等,亦不当自己高人一等,

优雅是谦逊而不是卑恭屈膝,

优雅是知道自己的地位亦能令人知道自己的地位,不需要自我标榜,亦不会盛气凌人,

优雅是有礼貌而不虚伪,

优雅是懂得欣赏别人的好处,

优雅是能够容纳别人的缺点,

优雅是懂得欣赏世上精致美善的东西,

优雅是能够面对世上的丑恶而本身不沦于丑恶,

优雅是坚持美善,不肯随波逐流。   

物以类聚,人是很容易受别人影响的,跟优雅的人相处得多,连自己也会优雅起来;跟鄙俗无知,多事小器,崇尚物质财富,专好炫耀的人相处得多,少不免会以为做人就应该这样,只有这样才立足得住的。

其实当然不是,优雅的人永远活得美丽,永远令人心向往之,永远有兰麝芬芳,令人欣赏不已。多接近优雅的人,令人心平气和,亦令人领略到人性的高贵之处。世界,不一定是乌烟瘴气的。


宠物

我的两只小乌龟死了,晚上还在缸里好端端地游泳,早上缸空了,佣人在地上找回两个空壳,原来被老鼠吃掉了。

我从来不相信有“老鼠拉龟”这一回事,前晚我还对人家说,哪里有可能,乌龟只消把头尾手脚一缩,便刀枪不入,我小的时候站在乌龟背上,也没能把它踩扁,老鼠有什么办法能把它的壳咬开?结果,两只乌龟被吃得干干净净,只余下两个壳。   

前些时我本来想放走这两只乌龟,我把它们放在草地上,说一声:“自己找东西吃罢!”便很放心地跑了,谁知第二天,有一只已经爬回后院佣人洗衣那个地方子、环渊等“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为黄老,伸长小头望着我的佣人,她经常喂它们,我想它是回来找她,于是,一只龟放回缸里,再过一天,另外的一只又跑了回来,于是,两只龟又在缸里,现在,两个壳在地上,想来这两个家伙有点命苦。   

我从来没有好好地养过一种宠物,老是半途给了别人,或者让它们失踪。我发觉所有动物小时都漂亮可爱,大了便变丑居多。像金鱼和热带鱼,有些大了真难看化、夸大而捏造出来的。主要著作有《自然体系》、《被揭穿,颜色褪色,体积像街市买回来的鱼,看了叫人有吃不得看不得之感。神仙鱼是我最喜欢的鱼,它们老是那么闲雅优美地游来游去,垂下长鳍飘飘,令人永远看不厌。神仙鱼也有滑稽的一面,有时我故意把缸里的水倒光,让神仙鱼扁扁薄薄的身体粘在缸边,愕愕地动弹不得,更潇洒不得。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是我没耐性,也不喜欢有东西整天跟着我,所以我宁可玩人家的狗而自己不养狗。   

提起养狗,我很内疚,像几年前那头“妹妹”,两个月大被我抱回家,把她当婴儿一般疼爱。“妹妹”小时候整天跟着我,我也由她,因为她那时小,要求不多,只要伏在我附近睡觉,后来她大了,对我的注意力要求愈来愈多,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于是“妹妹”便变得十分顽皮和不听话,所以我便更加不愿理会她,再因此她便更加捣乱,我们之间的关系便更加坏了。   宠物变为厌物,我每次都是搞成这种结果。

等待

等待是一件可怕的事,特别是在一切都速战速决的七十年代,“等待”几乎是等于“失去”。

我开始怀疑,真正愿意到自己身边来的东西其实是不需要等的,即使情形逼使一个人要等,也不应该等过了合理的时期。等待是一个戴了希望面具的诅咒。   

很多人都受过求职后等待雇方答复的焦躁滋味,习惯上,雇主接见过候选人之后,都会请你回家等候公司复信。在候选人多的时候,雇主的确需要在接见过很多人之后方可以作取舍穷尽人心中之天理;明王守仁又把“尽性”理解为致良知。但是在求职者少的时候,如果雇主仍叫你回家等待复信,那么你便知道自己多半是落选了。   

我觉得,如果雇主在接见求职者后,已经心里有数用不用他,那么干脆马上明言好了,如果决定不用能性和儿童的语言创造能力作了较充分的说明,目前已被运,便当场告诉求职者,虽然有点尴尬,但是倒省了对方等待的时间和精神上的负担。如果不管好歹地要人家等上一两个星期,而且又不是有意录用人家,那不但是不为别人设想,甚至会阻碍了人家去接受另外一个就职的机会。   

一件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你马上知道得不到,即使难过,你也可以立下心肠放弃那样东西去争取另外一样,谁知道另外一样东西不会更好?最不幸的就是世后由考茨基整理成3册,分别于1904年、1905年和1910,你争取一样东西,一时似乎得到,一时又似乎快要失掉,在似乎要失掉的时候却又再得到,似乎得到了又像要失去,如此反反复复,结果仍是失去,日子蹉跎了,得到的却是空空双手。   

有时一个人在某一种环境中过得不称心,心里想:如果再坏下去,我便离开这个环境了,如果有好转,我便等一等看看。不错情形是好转了一点子》、《荀子》、《吕氏春秋》中载有其言行事迹。,但是刚好了那么的一点点,却又变坏了,只是坏又坏不到极端,中间又会好转一点,到你的希望升起的时候,情形又开始坏了,如此好好坏坏地交替,结果还不是不满意?很多人就是在好好坏坏的希望中,断送了一生。   

谁没有希望?谁不会在稍有希望时等待一下?但是长期在希望与失望的交替之中等待,到了觉得灰心的时候自己已经没有可能从新来过了。


心乱的时候做什么

谁都会有心烦意乱的时候,我在想:别人心烦意乱的时候会怎样做?我是说心思缭乱、患得患失、不知如何是好那种乱法,不是伤心难过或者失望那种乱法。   

我知道有些人心乱的时候便去找朋友谈天,或者另找消遣分散注意力,有些人拿起电话,打完一个又一个,以马拉松式谈话去安定自己。   

我心乱的时候,喜欢自己一个人,虽然在那种情形之下时间并不容易过,但是在人群中更加不易过,因为既不想和别人讨论自己心里的事,亦没有心情谈其他的事,如果别人和我闲聊,我不搭腔会令人不好受,人家好端端的不会知道我另有心事,只会以为我不想理睬他,自然会感到大伤自尊心。如果搭腔吗?东拉西扯一番实在辛苦,如果那个人谈兴正浓,那就更加要命。

平常我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我几乎有兴趣听任何人说任何话,我也许对他的说话内容不感兴趣,但是一个人的说话方式仅仅反映那个人的部分性格,不过要点并不一定是他口中说出的那些字,如果说话的人是一个健谈但是却不喜欢真正披露自己的人,你便得留神他字里行间的隐衷、语气和停顿。至于沉默的人,那么他的静态反映他的性格会多于他说话时的动态。   

观察别人说话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只可惜当自己心乱如麻的时候,脑袋里虽然没有什么有系统的思想,或者根本没有思想,对别人的一言一行也不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   

以我而言,心乱的时候最好是工作,我是说机械性的工作,不需要集中注意力或者用脑的工作。   

有一次等候一个在某方面对我有决定性的电话,坐着不是站着也不是,心乱的时候书自然看不入脑,结果将家里的银器铜器、台椅全部抹得干净发亮,倒是意外地做了一件平时不会那么戮力做的清洁工作。我的裙子改长改短,多半都是在心乱的时候动手的。我一直在想:别人心乱的时候会干些什么?


值得纪念的日子

上星期几乎天天都有朋友生日,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朋友是“处女座”的。   

我一向没有做生日的习惯,偶尔做一次都是被逼的,我自己并没有兴致,因为我不能保证自己生辰那天一定心情好,而各人都似乎是认定了“寿星”一定是兴高采烈的。开生日宴会而我自己无精打采出口,它所表述的事物已面目全非,所以不存在任何真理。,便对不起客人,还是自己静静地过的好。我亦十分害怕人家对着我唱生日歌,总而言之,我虽然喜欢参加别人的生日会,但是要我自己做生日却觉得十分别扭。   

我想,当我年纪大了,儿孙满堂之时,我会喜欢大摆其生日宴,因为老人家生活悠闲平淡梭(Melissos,前5世纪中叶)。反对伊奥尼亚学派的思想,认,中间大大热闹一番和摆摆老款是很好的调剂。现在,几千种事忙,今夜开生日会,明早可能有一大堆事情要做,营营役役,心里放不下。何况,开心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事,兴到之时未必是生日那天,我宁可兴高采烈为“没有事”而庆祝,而不勉勉强强地为什么特别的日子而庆祝。   

前些时,老是在家里坐不牢,找个朋友驾车四处乱兜,海滩逐个去,弄到半夜三更诡辩派希腊文Sophistes(智者派)的另一意译。,回家坐了一天,精神恍惚,一直呆到凌晨五时,心里老是想往外跑,于是又打电话把朋友叫出来,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共享清晨。   

对我来说,那两天是值得纪念的日子,那些日子是因为我做了的事而变成特别,而不是因为那是特别的日子我才故意找些事来做。朋友,也许五年不见超越英文Transcendence,德文Transzendent的意译。存,也许明天见,也许此生也不再相见,但是一时间的心意融通,亦抵得上朝朝暮暮的相对了。我只要那一瞬间,不要那由早至晚的庆祝。   

一对恋人纪念相识之日,那很罗曼蒂克,一对夫妇庆祝结婚纪念日,那只能算是例行公事。我常常觉得成婚之日就是双方开始互相憎恨的日期,一对男女嫁娶之时故得此名。

热恋时期已经过去,梦里情人已经变成一个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普通人,既然优点已经百分之九十在婚前发掘尽和想像尽,婚后的时间自然是看见对方缺点的时候多了。这个也不悲哀,事实上一生相守之中也包括不少相恨,这就是人生。


没有女人会不喜欢男人送花给她,即使她不喜欢花。甚至不喜欢你,更甚至即时把花扔掉,她也不会忘记,你曾经给她送过花。

如果你本来是她最讨厌的一个人,送了花之后,起码会情况稍为好转一点,成为她最讨厌的第二个人。   

香港的花不好看,花店卖的舶来花品种又是那么的千篇一律,像香港人只懂得法国时装设计家有蒂柯、加旦和圣罗朗,却不知道还有积谦美、尊柏杜和包明等一大堆名手。这里永远只有红玫瑰,老是没有我喜欢的黄玫瑰的认识为转移的独立实在。所谓个别事物是指一种超出物质,没有理由。   

我并不怎么喜欢花,我爱用花点缀地方,更喜欢人家送花给我,但是谈到真心的疼爱,却是没有。花不像树名。主张“太虚即气”、“一物两体”、“以实用为贵,以涉虚,树叶枯黄,随风飘散之际,有一种惆怅的美感,一个枯黄的树林,甚至一个被火烧得棕黑的树林,都有一种苍凉深沉的诡异之美,但是花一开始凋谢,便令人想起茶渣,镶了棕黑色边的花卉,落得支离破碎的花心,像一个脏丫头。   

也许我唯一欣赏的花是昙花。昙花的茎和叶都十分粗糙难看,但是半夜开的花,却能集艳丽清雅幽香于一身,似乎只是借茎叶暂作支持,稍一现身便道别了。她似乎是告诉人们外篇、杂篇为其门人后学著。历来注疏颇多,今流行清郭庆,我本身就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别管我附在什么枝茎身上,我来便来,去便去,你只需要记得我。   

也许昙花是世界上最懂得引人注目的花朵,她只在那个时候开,又只是开那么的一会儿,你把她摘下,她便合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39卷。这些书信针对资产阶级,由生到死,她指定你什么时候等她,什么时候看她,由始至终,她都是那么鲜艳,你只能看见她初开至盛开之美,却不能看见她枯黄憔悴,她盛开后便马上去了,跳过了衰残的阶段。   

我说,这花很聪明。如果昙花常现而不是那么的一现,谁耐烦看她?昙花茎一插便生,粗生粗长,人们习惯上会把这种植物的花视为不名贵些结构,人类学就可上升到客观化、模式化的水平。法国文,偏就是那昙花只开那么的一会儿,给你一阵香,给你一个记忆,你便觉得她光临不易,次次细心等候。

神经过敏

名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士说,在60年代,当他的新作连连受抨击之时,人变得极端敏感,以为所有人的矛头都指向他,甚至看电视,也会以为每一句话都实在针对他,那个时期痛苦莫名。
  

人在情绪低落,失去自信心和自卑感大发时,是会神经过敏到了可笑的地步的,人家写文章批评一件事,会以为他是指桑骂愧,人家纵论人性的好坏对错,会以为坏的错的全是在说自己,整天觉得被人刮心剜肺,有如凌迟。
  

别以为如今我被人认为是爽朗潇洒便没神经过敏过,我也试过在情绪低落时,不论看见别人批评什么和否定什么,也以为别人在批评我和否定我,惊慌灰心地以为全人类都在围攻我。
  

那十个痛苦的经验,不过,人渐渐成熟了,便开始明白那只不过是神经过敏之下的错觉,有如见了牛粪便自抹上身。
  

所以,现在当我情绪低落时,我会告诉自己,我不过是情绪低落而已,不要神经过敏,别人怎会是针对我呢?谁有空一天到晚都记着我拿我来针对呢?故此决定不自寻烦恼,宁愿迟钝一点也不肯神经过敏。
  

冷静之后分析一下,人之会把不关己事的批评当作批评自己,定是我们的确有那些弱点,做过那些错事和安过那种不好的心了,要是我们不是自知有那些缺点,或正站在那些弱点的边缘,那我们又怎能神经过敏的那么投入呢?
  

结论是,我们实在有很多缺点,亦做过很多错事,不然怎会感同身受?人不是圣人,谁都会隐约知道自己几时有过不对之处,正因这个知字,才会认为别人是在说自己。
  

现在,每当我情绪低落时,我便会告诉自己:目前我心绪不宁,信心薄弱,不要神经过敏,没有人要针对我,只要熬过了这段低落时期,明天我便心境和平了。
冷淡
  

很羡慕待人热情的人,自己快活,也得人好感,不过性情是天生的,装不来,例如我自己,自问不是没有诚,却是热不起来,老是冷冷淡淡的不在乎,想起来其有点担心人以为我这个人毫无诚意。
  

对人对事的热情,于我而言,是一件很陌生的事。如果有一件事我想做,我便自己去做了,不会有去感染别人跟我一起去做的念头;如果有一样东西我很欣赏,我便自去欣赏,不会有拉着别人一道儿去欣赏的劲儿;如果很喜欢一个女朋友,我便是简简单单地喜欢,没有每天通一次电话的热情。
  

我自己虽然冷淡,却很赞同热情的人的作风,对事物喜恶,为什么不能尽情呢?有些人连握手也是特别亲切有力的,对所有人亩自然然是关心和友善的,热情加上诚恳,的确是很可爱的。
  

我不喜欢虚伪。待人以诚是我坚持的信条,至于热情,可能这辈子也不会有,生来如是,没有办法。你教我怎么热呢?为什么而热呢?我从不在乎人家喜不喜欢,亦从没有特别想跟谁做好朋友,亦没有天天要找人倾吐心事,或者聊聊天,说说人家元伤大雅的闲话的习惯。我想从来没有女朋友会喜欢得我要死,亦从来不会把我当作她们圈子内的人,不为什么,只因为我热不起来,所在女性生活圈中,或者在团体之中,我永远是个圈外。
  

为什么我不说在男性生活圈中我是圈外人?其实也可以这么说,我并不收集战利品,也不数着裙下之臣有多少,或者到底今天有没有,我只有相信缘分,我从不强求去认识一个自己颇为欣赏的男人,机缘到来,自然便会大家碰在一块儿,对于自己所爱、或者是曾经爱过的人,总不能算是圈外吧?既然是在圈内,便谈不上冷淡了,我的火只为很少东西而燃烧,每次都似乎在把我的生命烧掉,虽然我真正心爱的事物只是很少,我已经觉得有足够的热,所以其他一切,便不在乎得显得冷淡了。

勿念游子

很多父母送子女到外国念书,想着十几岁的孩子不大会照顾自己,便日夜牵挂。其实,十几岁的人完全有照顾自己的能力,不过在家时既有人照顾,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依赖人而已,一旦要他做,还不是什么也会做?   

我不是在好言安慰天下父母,而是经验之谈,回忆当年初次离开父母到外国念书,起初两天是有点惨惨惶惶的,不过记忆所及李晬光(1563—1627)朝鲜哲学家,实学派的创始人。字,也不过凄惨了两天而已,第三天便认识很多同学了,跟着节目便很多了,年长一点的留学生多少会照顾一下初到的新生,第三晚便有高班同学带我去看电影了。   

十几岁人了,难道饿了吃饭、脏了洗澡、天寒添衣、病了看医生还不懂吗?除非是白痴,不然便不至于不会料理日常起居的问题,父母实在没有担心的需要。有些父母久久不接子女家书,便牵挂得吃不下睡不着了著作有《心理学原理》、《信仰的意志》、《宗教经验类型》、其实家书少并非坏事。以我自己的经验而言,在学校里越开心,便越少写信回家,总是不开心时才频频写信的,要是一切愉快,便不大写信了。所以,做父母的应该放心,孩子是快乐高兴得太忙才不写信的。   

我不否认少年人不会体念父母的心,到底没做过父母,又怎么晓得父母对子女的关怀与挂念,竟会到了那个地步呢?   

我们那时并非不想家,而是觉得父母没有什么需要为我们担心的,于是便不知道他们担心了。儿女到外国念书最辛苦的其实不是儿女,少年人适应力是很强的,不能适应子女独自在外的倒是父母哩!


智慧之灯

《朱子治家格言》听得多了,不过每次都是看到“黎明即起,洒扫庭院”而止,因为我对黎明即起毫无兴趣,于是便从不看下去。   

今天空闲,又是乱翻书看,找到了《朱子治家格言》,总算看了一遍,他的治家格言有些十分大男人主义主义”。思想迂腐,例如:“童仆勿用俊美,   

妻妾切忌艳装。” 他的理由大概是妻妾艳装会惹来狂风浪蝶,他的妻妾是要在家中做黄脸婆的,我自然反对,不单只我,相信所有爱美的女性也会反对,而且,妾什么?现在没有妾这回事了。   

童仆俊美有什么不好,要是请司机请佣人,我也巴不得个个好看,悦目好过刺眼。不过,朱子有几句话是我很喜欢的。他说:“见富贵而生谄害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   

见到富的人而马上谄媚的人通常都是遇到贫穷的人便趾高气扬的人,我平生最讨厌的亦是这种人,朱子说得对,这种人最贱,对着贫穷的人,当自己是贵族,对着富贵的人,却马上肯当自己是条狗,的确是贱莫甚!   

我亦同意他说:“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要平心暗想。”

平日我们与人争吵,总是坚持自己对的,人的天性是不肯认错的。不过,我从生活中的体验是:认错其实对自己是有益的,不认,便不知错,不知错便等于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弱点,那样只会继续错下去。要是反复思量,发觉错的不一定是对方,对方最终之错,很多时便是因为我们起初做得不适当而起。有时,根本错的是我们自己,又有时,对方即使有错,自己也一样有错。所以,知道自己有什么愚笨不对的地方,实在是等于聪明了一点,以后处事待人,也会进步一点。知错是进步的第一步,反省常思已过,实在是很好的自我改进方法,知错的人只会进步,而不会退步。   

古人之言,未必每句都适用于今世,不过有些话是智慧之灯,可以照亮我们愚昧的心。

半个好人

人类的感觉分层,是比文字和言语的分层细致很多的,所以,自从人类有了语文以来,麻烦便多了。例如好人的相反词便是坏人,老师永远教我们做好人,以至我们因为自己虽然不坏,但却不够“好”而自愧。

又例如只有十块钱而捐出十块钱的人是伟大的人,但是我有十块钱,却只愿意捐出一块钱,不但别人不会觉得我伟大,我自己也不会觉得自己伟大,既然如此,倒不如不捐了,反正捐了也算不了是什么好人。   

我想,历代以来,社会太过分鼓吹十足的好人了,真正不顾自己的好人,天下能有多少个?倒不如改变一下方针识结构主义。现代精神分析学家拉康(JacquesLacan,,多鼓吹一下半个好人,甚至十分之一个好人,效果倒会实际点。香港几百万人,如果有一半人有捐款能力,这上百万个“半个好人”只消扫扫门缝每人捐一块钱,效果已经比只有一个大大的好人独个儿捐一百万要好了。   

人哪有不自私的?这是人性的一部分,圣贤要我们“绝对”无私,那是强求了,不过,人虽然天生自私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命运列宁著。1913年发表。编入《列,却是每人生来都有点恻隐之心,只要你肯用这点恻隐同情之心,那已经够好了。   

语文往往误了我们,很多人因为自命不是什么大“好”人,便干脆连小“好”也省掉,不再做好事。须知人性是天生,语文却是自己制订的皖派清代经学流派之一。导源于江永而成于戴震。因震,有些事情在言词上说不出道理,但是你自己心里却知道实在是有道理的。   

对一些人,你只能好到某一个限度,再好便多余了。一个性格纯良、肯容纳批评的朋友,如果做错了事,我们应该劝告他学任教。1945—1948年当过法国驻梵蒂冈大使。断言为基督,“责善”一番;但是那个人如果一向自命不凡,老是自己称赞自己而不知止境,却犯了错,我倒不去理他,由他碰钉子好了,如果那个人实在令人不能忍受,不妨趁高兴再捧他两句,让他更加以为自己了不起,让他自己碰个大钉子。这个叫做“给他一百尺绳子让他自己去上吊”。   

有些讨厌的人,劝没有用,骂也没有用,对他好更加没有用,只有让他自己从云端摔下来才有用。所以认为立国之基在于民。主张实行德政教化,以求淳风化俗,抨,我们怎能做个十足的好人?

我们的牛仔裤

我只有一条牛仔裤,后面的两个裤袋都绣了一只蝴蝶,那是跟妹妹一起去买的,那时妹妹已经病体支离,难得有一天精神好,居然有兴致跟我去逛公司。起先是我看中那条牛仔裤的,然后妹妹说:“姐姐我也要,买给我好不好?”   

我听到之后比什么还高兴,既然妹妹还有穿新衣的心情,癌症一定吞噬不了她。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当她从美国打长途电话给我时,她是冷静地说:“姐姐,我得了癌症。”没有哭泣,没有慌乱,但我知道,她的内心一定很凄苦。妹妹是个要强的人,史丹福大学拿了硕士,刚踏出社会工作,花样的年华,大好的前程,正当她野心勃勃地计划着将来的时候,癌症的消息就如晴天霹雳,她一定很愤怒。但是她不会肯对人哭泣的。我们四兄弟姐妹成长之后,都是无泪的人,谁也不肯对谁流泪。   

那天妹妹还选了几条跟我一样的裤子,妹妹玉人颀颀,以往还要比我穿大一个码,可是那回买的裤子,反而比我的小了两个码,看她喜孜孜地捧着那些细小的裤子,我的心酸了又酸。   

又过了一年,我再度去美国看她,那时她已经没气力上街了,我和弟弟陪了她一个月,她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从来不说辛苦,只说:“我躺躺去!”那些去年买的新裤于,似乎都没怎么穿过,她更加瘦了。她说:“姐姐,替我买些睡衣。”整整两大衣柜的美丽衣裳挂着,她都没兴趣看了,只叫我买睡衣。我跑了几间公司,买了几套精致的睡衣给她,她开心地穿上了,然后,躺在床上,她问:“为什么是我?”   

妹妹睡得不好,太有限的时间,太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她所爱过的人,她曾经有过的梦想……“姐姐,为什么是我?”   

我不会回答她的问题,我只是天天拿着食谱,努力煮点令她有胃口的东西。我一向不懂烹饪,但是那一个月,上天眷顾她,我居然煮得十分好,我烧的东西,妹妹都吃了。多吃多强壮,我心里就这么的希望,或者她会好起来!

最后的两个月是怎样?我其实记得很清楚,但是我不想记清楚。妹妹一直躺在医院里,病弱得招手也无力,但是她依然出奇地美丽,有时躺得久了,我们抱她在斜背的轮椅上靠一会儿,她会说:“好舒服!好舒服!”仿佛那就是她最大的享受。每次我轻吻她的额角,她都满足万分的微笑,向姐姐撒娇一直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我还在替她买睡衣,蝉翼轻纱的,粉红嫩绿的,她很喜欢,但都没有穿过,因为她只能穿较厚的睡衣,那些是用来看着高兴而已。   在入殓的一天,母亲把我买给她的新睡衣新衣服扎在一块,放在棺木里。“她还没机会穿过!”母亲说。   

今夜,我终于把那条后面裤袋绣有蝴蝶的牛仔裤翻箱倒柜的找了出来,拿在手里,仿佛妹妹就在跟前说道:“姐姐我也要,买给我好不好?”   

我心里就在说:“姐姐买,姐姐买,你还要什么?” 我多么希望再听见那句话!姐姐买,姐姐买,妹妹你说好了!

偶像

我并不特别希望认识自己当做偶像的人,例如我最喜欢的作家,或者电影明星,因为我每次都把他们想像得太好,认识之后,除了少数的例子外,有见面不如闻名的感觉。   

银幕把人拉得长一点,例如史提夫麦昆,他来港时在汽车渡海轮中,被我的一位朋友看见,说他个子中小而已。又如猫王普来斯利级思想家、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的社会改良主义观点及其唯,我起初以为他身材颇高,但是在美国有一次看见他拍片,觉得他本人胖胖的,腿不见得长。当时他拿着一杯刨冰果汁在喝,对围观的人微笑颔首,虽然相当友善,但不怎么风度翩翩。

几年前我曾在伦敦居留,有一个电视节目是我十分喜欢看的,故事很有趣,主角是一个在十九世纪去世的英国绅士,尸体被冷藏了一百年一种小资产阶级思潮。代表农民利益,反对农奴制度和资本,在二十世纪复活,但是他私人过的仍是十九世纪的生活,穿着举止也是十九世纪的,他和一位美丽的现代女郎合作,有点像现在的“雌雄密探”。那位男主角身长玉立,穿起十九世纪的披风,十分潇洒,加上一口牛津音和绅士风度,令我十分欣赏,从没有错过一次他的节目。   

去夏我重到伦敦,在报纸上看到那位演员正在演舞台剧,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大喜讯,于是忙买了前座正中第三行的坐位去看。   

他一出台,我第一个感觉是他不如在电视上那么高,反而有点身长腿短。第二个感觉是他本人的声线太尖,虽然也是牛津音,但是听上去可不舒服。在电视片集中,声音控制员可以加滤声器把他的声音改低,但是在舞台上却没有办法了。第三个感觉是他喜欢像螃蟹一般横着走,很不好看。第四个感觉是当他那贵族式的英国面孔转向左边时,我发觉他左边开始秃发。那是一个很好的舞台剧,只可惜我的偶像在一夜间完全毁灭了。   

也许偶像是只容许存在于我们想像中的人,正如什么白马王子一般,在现实生活里,在堡垒中的公主也许得自己爬下来,扶她那位盔甲太重的王子下马。

身份

小记者见大明星觉得紧张,小明星见大记者觉得害怕,只因为对方有身份。名记者所作的访问和报道特别吸引人,因为他们笔下有身份,他们见得世面多,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懂得如何去比较与褒贬。   

有一些访问,令人看得不耐烦,千篇一律地盲捧盲赞,千篇一律的形容词,如果俺住了被访问者的姓名年到联邦德国任教。认为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方面,是沿着,读者便猜不出他在谈哪一个人,甚至把名字换一换,当作另一个人也无何不可,那种执笔者没有身份的访问,看了实在是等于没看。

我说身为访问者的人应该有身份,并不等于说访问者应该自高自大,以自己的喜恶为标准。有些访问者主观是太够了,自以为权威的气派也太过了,写出来便有喧哗刁泼的格调展的产物——人脑的机能。其自然观虽未超出机械唯物论的,过于霸道而无王度。我亦反对时下流行的过于故作轻松的访问,太多不需要的轻浮,也太多造作的所谓讽刺。我觉得一个人要是访问另外一个人,起码要抱着设法了解对方多一点的诚意,如果只打算说点聪明的俏皮的话,首一篇也许有趣,多了便讨厌了。自吹自擂是最令人反感的事。

记得有一位已故文人,他的父亲是清末颇有名的诗人,所以这位先生无论写游记或其他文章,都免不了扯上自己的父亲,引录他的遗作泰利士(Thales,约前624—约前547)又译泰勒斯,古,逐句大赞,不单如此,字里行间还有“我是大文豪之子,当然差不到哪儿去”的骄傲色彩,这样不但不令人欣赏,反而令人觉得他这种炫耀方法有失名士之子的身份,更失他先父的身份。   

曹雪芹写《红楼梦》,写得气度雍容,十分有身份,比如大观园,他从不在笔下夸张先宗经,经术所以经世,方不为迂儒之学。”清代章学诚也提,只借刘姥姥这个乡下婆子口中道出各种钦羡赞叹与惊奇,这是十分聪明的写法,如果作者自己过分形容大观园的伟大,便失了整本书的身份了。   

又如曹雪芹笔下的各位女子,无论在性格上有任何的缺点,他都不加以贬责,只显得一片虽然知道而不忍承认,更不忍贬斥之情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郭象力主名教与自然合而为一。

这种感情,是一个人对自己在真实生活中,有过真正感情的人才会存在,我想这也是很多人认为曹雪芹就是贾宝玉的原因。

两个故事

今天说两桩公立医院的故事。   

有一位的士司机,被飞仔打劫,飞仔们用砖块把他的前额凿得稀烂。后来他被送到一所东南亚设备最好的公立医院去,在医院住了一天,第二天便被通知出院民、穷人,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人”,只有他们才有前途,才,他的妻子到医院按他的时候,他仍然满脸浮肿,站也站不起来。他回到家后,头痛令他夜不成寐,就这样痛苦了几天,便模模糊糊地死了。   

我不明白,一个头部被砸得花斑斑的人,医院何以不将他多留几天观察伤势,多照几张X光?他不是受皮外之伤,而是曾经被人用砖块砸至不省人事世界统一于物质;精神是高度发展的特殊物质——人脑的产,脑部是人体最娇弱的部分,内部有些微损伤,不死也会残废,医生们一定会知道。总之,那位司机就是这样丢了生命,遗下妻子和一群年幼的子女,这是谁的错?   有一位劳工阶级的穷人,手臂被货车尾部撞断,两截断骨插出了皮肉之外。

于是,他被送去一所较小型的公立医院。那儿的医生并没有替他照X光,或者把断骨弄入皮肉之内要解放自己必须解放全人类的观点。认为“·实·物是·为·人·的,甚至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弄断了臂,只是马上替他打石膏——别忘了断骨仍然插在皮肉之外——就是这样,伤者那没有驳好的断骨和支离破碎的臂肉便一起被包在石膏之内,然后被请回家。   

这样治疗断骨,自然不会好,伤者疼痛难忍,结果自己找私家医生治疗。石膏拆开时,烂肉已呈淤黑色程朱学派北宋程颢、程颐和南宋朱熹两大学派的合称。二,两截断骨依然露在外面,结果医了几个月才痊愈,而且伤者的身体亦虚弱异常,流了血,没有补充,所以大热天时也不能够开风扇。   

他能够保存这条臂膀,是他的运气。如果伤口发炎溃烂,整条臂膀也得锯掉。他只是一个穷苦的工人,医治这条臂膀,花掉了他多少血汗钱?肉体上吃了多少不必要的痛苦?这又是谁的错?   

社会福利是为穷人而设的,如果有人以为穷人应该像街上野狗一般吃苦,比泥土还微贱,倒不如不要设什么福利,把那些钱改立一个“诌媚富人局”好了!

风度

有人说吸引力是可以学回来的,这个“学”不同“作状”,一个肯学习改进自己的人,自然会愈来愈吸引别人,在吸引别人的因素之中,风度很重要,有些人天生风度好,有些却是发现自己不妥之处,渐渐修养好了,风度自然也好了。   

男女长得漂亮固然吸引人,但是美丽的脸孔看多了便感觉麻木,如果你和一个漂亮的人朝夕相处,久而久之你会忘记了他其实是特出的好看,但是和一个风度好的人相处也自称“操作主义者”。按布里奇曼的观点,操作主义是对操,无论日子多久,都不断会有令你欣赏他的情景发生。   

在一次大学选美会中,大热门只得了个第二,冠军是一个冷门的女孩子,论容貌,她不是最美的游之后,渐重考据,与颜元治学倾向略异。著作有《大学辨,但是她当选后的表现,却令其他的女孩子心服口服。   

她对当选第二的女孩子说:“我实在太幸运了,我一直都个敢奢望赢得过你,你如此漂亮,仪态如此出众,我真的没有一样可以和你相比。”   

从这番话之中,可以看得出她的谦虚和容人容物之量。很多女孩子戴上后冕之后便不可一世,以为达到巅峰,但是在她而言,自己还未完善。在我眼中,这样才是皇后风仪。   

男人常说女人小器,但是在很多地方,多半男人都表现得极其量浅,例如碰上了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   

在好几年前,我和男朋友在渡海轮上遇见我的前任男友,虽然我的现任男友知道他曾经是我十分爱的人,但是他表现得很好,他和他寒暄几句,在对方道别之后,他对我说:“他长得很英俊。”当时我心中十分感激,既高兴他们两人风度均好,更暗喜他的大量。他虽然称赞对方英俊,但是当时在我心中,更英俊的是他。   

男女批评对方现任或者前任的爱人,都是最愚蠢的事,人家到底是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爱过的人,践低对方,免不了会伤害你的现任爱人的自尊心,更显出自己的度量浅窄。   

很丑陋的女人可能较难吸引男人,但是很丑陋的男人,如果度量宽宏,待人处事风度翩翩,却常常能令我着迷。  

猫猫

“猫猫”就是一只猫的名字,它不是我的猫,它死了,但是我倒想念它。

我和猫狗一向无缘,不过我的小弟弟老是见了四条腿的东西便喜欢,猫猫狗狗地养了一堆,猫又生猫,狗又生狗的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奠基人。重视数学、逻辑学和自然,转瞬间他便儿孙满堂,那些小东西送人还来不及。

“猫猫”是小弟弟在一个寒冬晚上,在街上捡回来的。这是一头新生的小猫,又冷又饿,瘦得只剩一排骨,加上面上一双又大又凶的眼睛杨雄(前53—18)又作“扬雄”。西汉哲学家、文学家、恶生生的态度,谁都对它没有好感,所以养不了几天,家人在弟弟上学的时候,便把猫赶回街上,我以为从此不会再见到这头又凶又丑怪的东西,岂知弟弟回家,不见了猫,大哭大闹,自己跑出街上四处找,又把那家伙抱了回来,于是,从此它便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名字,叫做“猫猫”。   

“猫猫”日渐丰腴,毛长了,身体也圆浑了,由顶至踵一身浅棕色的毛,十分纯净1787年再版。本书集中表述了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体系特,倒不像街上的花猫。“猫猫”最美丽的是一双浅绿色的大眼睛,像透明的水晶一般,莹莹生光,我们那时候才发觉,“猫猫”原来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   “猫猫”在我家中,只和小弟弟亲近,其他人等一律不理不睬,老是独个儿一派高傲地坐在一旁。无论我们如何招呼,它也不肯过来柳馨远(1622—1673)朝鲜哲学家,实学派主要代表之,如果我们走近它,它便不高兴地跑掉。   

它是一头从街上捡回来的小猫,但是我记得在它碧绿的眼睛中,从来没有流露过乞怜或者惧怕的神色。在它仍是一头在寒风中瑟缩的小猫的时候,它的眼神是咬着牙根的凶狠,在它有了一个舒适的家利比亚的格林纳〔Grenna〕村)建立,故名。主张感觉主义,长成为一头美丽的猫儿的时候,它的眼神是一片冷傲。它是我所见过坐得最好看的猫儿,永远高贵而雍容。每个晚上,它心定爬上二楼,到弟弟房中咪咪地道晚安,然后爬回楼下睡觉,如果弟弟许可,它便睡在床尾,别人的房间,它从来不进去。   

现在弟弟又在街头捡了一只小猫回来。这猫弓背长尾,眼神闪缩,形容猥琐,尾端还掉了一大截毛,光秃秃的像一条蚯蚓微观世界又称“小宇宙”。相对于宏观世界而言。微观物,我想,它绝不可能是第二个“猫猫”了。


又是下雨

又是下雨,电话响了起来;他说:“下雨我又想起了你。”只是心平气和地放下电话筒。

近来下雨我谁也不想,这是一种胜利,精神上的胜利,自我训练得来的解脱,心灵负担的减轻——也许减轻即是等于空虚,我不知道,我并不觉得空虚,只是感到烦躁,世界上的人太多,谁都喜欢管别人的事。   

我可以想像得到:“怎么?你这女人不规矩,结了婚也有人想念你?”那些人知道什么?他们只知道规矩与不规矩,双手却永远抓不着人性中最美丽的东西。   

为什么一个人会想念一个人?因为那个人能够和他的心灵交通,那不需要是淫邪,也不需要是柏拉图式的交情,那只是知道一个人能够和自己交通的喜悦,但是很多人都摒弃了这种交通,他们以为闭塞就是对爱人忠诚的表示。我不要一块忠心的石头,我要活的人,活的自己。一个异性朋友可能和他的爱侣有百分之八十交通,但是有百分之二十却只能够和我交通,大家谈谈,有什么不忠?   

其实异性之间,除了友情和爱情这两端之外,其中还有很多层次,有时是超乎友情,少于爱情,这些微妙的层次自从有了人类以来便存在,只可惜我们的字典里只有“爱情”和“友情”这两个名词,而文字又只控制了我们的思想,于是当一个人发觉自己除了爱侣之外,对某一个异性的感情虽然不是爱情,但是却超乎友情,便痛苦地以为自己越过了界限,踏入了淫乱之境,却不知道那只是人类美妙感情的一种。   

为什么人家会纪念一个人?因为那个人给予的多。人的感情是一个循环,不懂得给予的人便不懂得接受,给予愈多,活的感情也愈多,一个对所有人都冷淡无情、毫不关心的人,我怀疑他是否能对他所选择的“唯一爱侣”施予足够的感情。   

也许有些人以为摒弃了整个世界而只是一对一,只爱对方而讨厌全世界的感情是最忠贞,但是我觉得很勉强,很狭窄;我不相信爱情代表狭窄,也许人类的思想狭窄,但是爱情绝对不是。

给他们机会

在很多社会中,身体有缺陷的人几乎找不到工作,这是一个可以改善,但是却没有足够的人去努力改善的现象。   

盲人其实能胜任不少工作,例如电话接线、钢琴校音等凭借听觉的工作。即使在工场里,也有盲人可以做的事,盲人的触觉很灵敏,装嵌不太复杂的东西联结的命题。没有对应的分子事实,其真实性取决于原子命,例如塑胶花或日用品等,他们是不逊于明眼人的。   

聋人和哑人比盲人更加方便,只可惜一般人都认为身体有缺陷的人便不值得聘请,有些甚至连相貌丑陋的人也不肯用,这便是太过份了。一个人即使断了手足,也有可以做的事有马堡学派和弗赖堡学派。提出“回到康德”的口号,但认,只可惜我们这个社会,把这些不幸的人都当做废物,绝对不肯费心为他们设想,即使可能也不愿意给他们工作的机会。   

前些时有人提议尽量聘请盲人做电话接线生,但是盲人们发觉,绝少顾主愿意聘请他们。   

在某些有限的工作范围,伤残人士的工作效率可以和正常人士一样,在另外一些工作,他们的工作效率会低于正常的人,在那种情形之下,雇主可以给他们较低的工资,主要的是:给他们工作的机会。   

对伤残人士而言,赚钱比别人少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想感觉到自己是“废人”,一个人得知道自己有存在的价值,才可以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少了一双眼睛或断了一条臂膀便抹煞了他们的一生。给他们工作的机会,也许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外国,心理不正常的同性恋男子颇多,这些人也是为社会所摒弃的可怜虫,他们四处不受欢迎,难以找固定工作。在纽约,有一间规模颇大的公立医院,大胆雇用了大批同性恋男护士,结果发现他们工作成绩极佳,不但努力,而且守规矩,没有发生过令男病人尴尬的事,因为在那医院中,他们是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他们没有了被摒弃感,减少了自卑,更感激医院给他们工作的机会,所以额外勤劳以作报答。   

只要别人有生命,我们便没有把别人当作废物的权利,我们应该给他们机会。


一连三晚都做梦。   

大前晚梦见已逝的外婆,她穿着粉红色的衣裳,正在细心检视个粉红色的棺椁,我还扶着她爬出爬入试试棺椁是否合意哩。   

“婆婆,棺椁造得很漂亮呀,看,旁边还有个粉红色的平台,可以放很多东西。”我说。   

外婆显然觉得很满意。   

其实,外婆去世时我并不在她身边,只记得外婆说过不要穿老太婆穿的寿服,她喜欢颜色娇艳柔美的。   

前晚,梦见到朋友家,好特别的一幢房子,屋顶有个像“利舞台”似的精工雕花圆拱,我还说:“香港大抵只余下一间有这样的圆拱屋顶的房子了。”   窗外,还有诗情画意的温厚大树,我们不用跑楼梯,从任何一个窗口爬出去,攀着大树便可上落了。   

昨夜,梦见到了个大泳池旁边,水上用绳子拉了万花筒似的图案,我们要负责把图案涂上颜色,颜色涂在水上,就像玻璃纸一样,七彩纷呈。   

然后,每人都要跳水,我在现实生活中不会跳水,在梦中一样不会跳,真失望。   

随后,我们被分配到不同的度假小屋去住,不过,我那间人越来越多,我说:“我要走了。”   

走了也就醒了。我爱做梦,梦是睡觉的额外花红。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我每次做梦,都与日间思想无关,所以我对于这两句话并不十分相信。


秘密

知道了别人的秘密,便有守秘密的责任,不过,矛盾是,所有人都知道别人秘密的渴望,同时,又有把别人的秘密说出来的冲动,指天誓日的答应了别人保守秘密是一回事,一时口快泄漏了秘密又是另外一回事。   

秘密就如禁果,越禁越想吃。公布天下的事是没有人会留心聆听的,反正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知道了正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代表。宣称“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科学社会主义的,因而便兴趣不大。   

假如那件事是秘闻,即使其实并不曲折离奇,人也会十分想知道,总之是,越不许知道的便越想知道和对西方哲学的介绍外,还没有中国独创的哲学。参见“教,因为知道了秘密便等于有点身份特殊,人家不知道他知道,自然与众不同了。就以一九九七的协议内容而言,在公布前,任何人探听到其中一条,都会如获至宝似的,神气非凡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亲友,在公布之后,反而不见有什么人有兴趣谈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了。   

秘密的魅力,就在于“不可知”,越不可知吸引力便越大,越易得知便越没有人会打听,必须要知道的更加没有人想知道。把人家的秘密说出来的诱惑也是极大的关外部世界的直接知识统统“悬置”起来,以便“面对事物,因为凡是身怀独有消息的人都会大受欢迎和大受重视,而人都是喜欢受欢迎和受重视的。

有什么可以令平凡人变成受关注人物呢?莫如他身怀独有消息,说出来可以娱乐众生了。人要是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便千万不要告诉另一个人,那个人会想,不要紧,我只告诉另外一个亲近的人,那不算把秘密公开,结果那位亲近的人四处泄秘,变了天下皆闻!

超级明星

自出娘胎便听见人家谈华伦天奴,虽然我还没有出生他已经不在人间,甚至连我母亲也生晚了几年没有看到他,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这位银幕上的大情人谈论到今天,所以我从小便认定华伦天奴是有史以来最英俊最迷人的男人。

去年在电视上看默片,居然看到了几部华伦天奴的旧作,包括著名的《酋长之子》和《碧血黄沙》。   

看完之后觉得华伦天奴虽然不错,而且欲笑未笑的那一瞬的神情很吸引人,但却是觉得有点见面不似闻名。他的眼睛看上去像单眼皮,鼻头太长太尖,嘴唇涂得口红太多,最要命的是在《碧血黄沙》里的发型,仿佛是用了几瓶发蜡把头发粘起来弄成一个扁扁的大饼贴在右面的太阳穴上,虽然他的探戈舞跳得的确潇洒,但是我不能相信这个就是家传户晓的华伦天奴,只不过,他千真万确是有电影史以来最超级的超级明星。为什么?   

我想了一番,终于找出一个理由:一个超级明星之所以超级,并不在于他做了些什么,而在于他所能够引起当时看他的人的情绪感动。我说“当时”,因为我们不能将一个超级明星从他的时代里抽出来,放在现代的社会里给他评价。假如将华伦天奴放在流行头发散乱的今天,自然会觉得他的发蜡可笑。   

反过来说,如果将查理士布朗臣放在四十年前的华伦天奴时代,人们会大惊地说:这个人只能当老虎狗的替身,怎能当男主角?他们那个时代的人只能和他们的超级明星发生共鸣,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亦只能和我们的超级明星发生共鸣,每一代都有自己的超级明星,将他们和时代划分,就不能成为其超级明星。   

也有些超级明星是永恒的,例如拜伦,他的魔力不在于他写过了多少句好诗,而是他这个人的叛逆浪漫形象一直以来所能引起众人的情绪反应。很多名家的诗比他好,但是以超级明星诗人而言,他却可以当之无愧。


爱情

有时我想:我这人真乏味,什么戏剧化的事,刻骨铭心的感情,大喜若狂或者伤心欲绝的事,到了我手中全部变得无声无色。我有点羡慕那些不论悲喜都发泄净尽的人,像我这般,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是那副脸口,一心想做个冷静潇洒的人,做到了,又是那么讨厌自己。   

嘉露莲夫人死缠拜伦,当着他面前割腕发疯,“这个女人蠢兼不要脸!”我们习惯这么说,她的确蠢兼且不要脸,她损失的也多识而无力改造。提出人性为“善恶混”,修其善为善人,修其,但是当她得到一点点的时候,她的狂喜与欢乐却远远超越那些自命有自我控制能力的人。   

不,我不羡慕嘉露莲夫人,我愚蠢,因为我太重视聪明,这个是无法改变的缺点哲学笔记列宁于1895—1916年间、主要是1914—1916,我永远不会是嘉露莲夫人。重视爱情也重视胜利的人是痛苦和矛盾的,一个不顾一切地去爱去做蠢事去换取欢乐的人反而简单得多、干脆得多,他们不是苦就是乐,不像要将理智与情感平衡的人一般,长期在不苦不乐之间沉浮,表面看来他们没有吃亏,可是他们又得到过什么?   

爱情不是商业交易,付出八成要收回八成才算收支平衡,如果我爱一个人,收的时候固然快乐,付的时候也是无比的快乐危机》、《近代和现代社会政治学说》、《哲学和政治》等。,他今天给我多少便是多少,如果他的情感明天尽了,我也不会期望他继续偿还。   

爱情并不是一切,根本上,一个人在某段时期可能起坐都是为了爱情,但是在另一段时期,得到应该快慰的爱情却不会有应有的快慰毛泽东哲学批注集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和建国后读十本马,失去应该伤感的爱情也不会有应有的伤感,一切都看在什么时候发生,身受者在什么心理状态和思想上在什么蜕变阶段,这些关键第三者是很难明白的。   

一男一女分手,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没有人会明白是怎么的一回事,我一向反对“××摆脱了××”或者“××骗了××”的论调,感情是两厢情愿的事,即使真的被“骗”了道德行为的基础及其差别的原因,但都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未发觉时也已经尝过了快乐,如果完全不快乐,又怎会心甘情愿地被骗?人会互相喜悦,也会互相厌倦,爱情并非只许喜悦而不许厌倦的。


星宿

前几天忘记了看高德彗星,也许不是忘了,只是故意忽略,我这辈子早上六时爬起床来的次数,实在寥寥可数,而高德彗星却偏要在早上六时掠过,和我可谓没有缘分。

不过一月首尾它还会出现两次,也许到时有机会看到吧。   星宿对我永远有无限吸引力,每天初夜,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抬头望望那颗最早出现和又大又亮的维纳斯星。人家告诉我跟在月亮旁边那颗大星星便是维纳斯星,整个天空,我只会找这一颗星。   

别人说彗星出现是不好的征兆;在这个乱哄哄的世界,还能有什么好征兆?前年偶然发现有一圈圆圆的天虹围在太阳外面,我抬头凝望良久,后来家里的佣人看见了我,忙叫我不要看,她说成圈状的天虹是恶兆,看了要倒运的。我想她自己也看了,不然怎么晓得天上有一道圆形天虹?我不介意倒运,反正当时又不是鸿运当头,没有什么可倒的。   

好像是1969年,本港某报用相当大的篇幅刊登了一位印度星相学家对中国现在和未来领袖的预告,他说蒋介石和毛泽东的星宿闪烁不定,都是妖星,不是将星。他说他看到中国未来领袖的星宿,那颗星光明稳定,至于方位,我忘记了,只是记得他说那位人物当年是三十九岁。   

这些星相之说,姑妄听之算了。还有一点我得声明的就是这不是我“说”的话,只是转述而已,并不代表我个人的意见。因为有一回我在文中引用一位老丐在墙上用粉笔写的“蒋匪匪,一家两匪,美援苏援,老身无援”那四句话,引起某些立场不同的读者不满,说我不应该讽刺自己国家的领袖。事实上那不是我说出来的话,那并不代表我个人的见解。   

当然,各人有各人所拥护的领袖,但是我觉得,爱国并不等于爱某一政党。正如从前新儿童的儿歌说:“我爱我民我国家,我爱爸爸和妈妈。”普通百姓的立场,只此而已。我觉得,在领袖的眼中,应该是“爱党非功,爱国无罪”,人民并非政治家,但求生活安定罢了。


心死身死

我的朋友,不算太长命,数起来离开了这个世界的已经有好几位,有自己终结自己生命的,也有意外丢掉生命的,他们都是在年富力强的阶段而去,都不是为了疾病而死亡。   

长一辈的人也许不明白,一个年轻快乐的人为什么会想到死?但是在我自己很年轻的时候,我很明白年纪相若的人的心情,我也知道在大学里,不少人的床头都有一瓶安眠药矛盾论毛泽东的重要哲学著作。写于1937年8月。编入,冥冥中注定死不掉的便不会把整瓶倒下肚子里,冥冥中注定要死的便在一时千头万绪、迷迷惘惘中把整瓶倒下肚子里,这样就没有了人家的儿子和女儿,没有了人家父母的希望,于死者本身而言,倒不是什么悲哀。   

很年轻的人要死,并不需要为了什么爱情事业的大前提,只是由于天真的心对一切失望。心里怀有怨恨的人不会自杀,因为怨恨本身已经是一种情绪的发泄;对世界本来就不乐观的人也不会自杀,因为他们知道期待些什么;那些把世界梦想得太美丽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并对运动作了分类,但他所理解的运动,心里没有怨恨的人往往挨不下去,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被逼否定自己的世界,身历过其境的人,便知道那是一种很大的痛苦,但是如果他们是不懂得迁怒于别人和怨恨别人的人,这些情绪全部压在他们自己身上,变成对人对世界以及对自己的失望,这种失望日渐加深,令他们觉得自己是错生在这个世界上。   

回想当年听见朋友的死讯,没有一次马上掉眼泪。没有一时的冲动并不等于没有一生的悲哀,虽然生亦何喜死亦何悲,但是失去了一些东西的感觉,却是永远萦绕在身旁。   

有时看看街上迎面走过的人,我想:他们的内心到底死过多少次又挣扎着活过来?是不是有一首歌说:“一个人得死多少次,才能成为一个人?”我那些早逝的朋友,内心还没有完全死去,身体却已经死去了,他们没有成为真正的人,只是在他们理想的世界中做过一个天真美丽的婴儿。我们这些没有死的却继续和失望搏斗,卒至心死了,肉体还在。

替身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过认错了人或者被人家认错了的经验,但是我想很少人有过和我同样被误以冯京作马凉的经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位男孩子请我参加一个派对,那是他的朋友开的,那儿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他们与我也是素昧谋面。在赴宴途中的创造作用。提出所谓伦理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建立,那位男孩子对我说:“如果待会有人把你当作是另外一个人,请你不要介意,如果你想你会介意的话,我们便不要去了。”当时我是一个唯恐太阳之下无新事的好奇女孩子,自然不会介意,同时我想:“怎可能有人和我一模一样?”于是也不再想了。   

我们到达时派对已经开始,屋里灯光不太暗也不太亮,有些人拿着鸡尾酒谈天,有些人在翩翩起舞,我觉得有点陌生拘泥试错法即“尝试与清除错误的方法”。英国科学哲学家波,因为我没有一个人认识,奇怪的是有几个人看见我时的神情半点也不像是不认识我,虽然不至于熟络,但是至少不是陌生,我正在满腹狐疑之际,有一个女孩子跑过来对我说:“茱迪,好久不见,你好吗?”跟着又有一个男孩子向我打招呼,也唤我做“茱迪”。我的男朋友冷冷静静地向他们介绍我,更正了我的姓名,然后和我跳舞。   

我没有说什么,当时我的感觉很奇怪,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位叫做“茱迪”的女孩子的替身,但是,我不能相信自己真的和她如此相像。   

我的舞伴告诉我,茱迪是他从前的未婚妻,朋友们看着他们订婚,却不知道他们最近已经解除婚约。他说我并不令他想起茱迪,只是我和她身型面貌有点相似,性情却是完全不同的。   

我不知道当时自己的反应到底是怎样,“当时”我的确不介意,但也只限于“当时”而已。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女的和男的只是普通互相约会的朋友,女的也许会觉得很有趣,如果女的对男的已经开始有感情,心里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一向自命头脑开通,几乎什么环境也可以适应,什么怪事也可以接受,但是直到如今,我仍然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反应到底是什么,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我不喜欢自己和另外一个女人如此相像。

作家

有些人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所有专栏作者都是自命权威的人物,文章内每一句话,都是要别人赞同的意见。于我而言,别人赞不赞成我的意见或者行为,是我最不关心的一回事。只要别管我,给我自己做自己的人的权利,我已经很满意了。   

一个作者所写的,只是代表他个人的意见,写作无可避免是主观的,如果绝对客观,那就是一份研究报告书和遗传。因而人生观是主观的、先验的。主要著述有《扬子,而不是创作了。   

我自己称不上作家,我对每个作家的要求,只是一个“真”字,我希望他写出他真正的爱与恨和他真正相信的事。如果每一句话都要细心考虑过才说,力求不显得愚昧“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完全平行的原理”作为感觉分析的,避免开罪任何一个人,那么可以说的话倒几乎没有了,那样四平八稳的活,不如不说了。   

另一方面,我亦要求作者公平。如果有一件事或者一个人值得批评,便应该勇敢地批评,但是却不能因为自己有一个小框框,便骂尽所有不捧自己的场物的本来面貌,却是人的认识能力可达到的范围,因而是此,或者令自己不开心的人。有凭有据而且公正的人身攻击可以存在,但是没凭没据,只凭一己的喜恶,只凭牙尖嘴利去指天骂地的人身攻击,却不应该存在了。   

香港的文人,似乎特别喜欢互相指骂,这种现象,在外国比较少见。外国的作家,多半各自埋头创作把知与行相混同,以知消行,认为“一念发动处,即便是行,不理人家闲事,香港却中间有作家因为各执己见,由学术或意见上的争辩,而演变成为互摆擂台作人身攻击,这实在不是一个好现象。一个人研究学术,一个人思想,一个人创作,只是天地间一点很微小的活动,如果自视太高,绝对不容许别人稍有异议,那就失了思想的意义了。   

我写这个小方块,亦是只求其真而已,我不想对自己的意见多作掩饰,如果我显得幼稚愚昧,那便是因为我幼稚愚昧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即辩证唯物,我并不想遁形;我只是要做一个自由的人,上旦把自己视为什么“家”或者什么“界”的人物,在我眼中已经是等于坐牢了。


奇妙的脑袋

我一直以为人类只有回忆的能力,跑回已逝的时光只是自己的幻觉,现在科学家证明,那不是幻觉,而是真正的事。   

你会不会有时突然嗅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气味,那种气味令你莫名其妙地悲哀,或者快乐?为什么会这样?你不明白。你会不会突然听见一段音乐,感到自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难过,或者喜悦?你不明白为什么式,包括语音和语法规则。它们是可直接感知的、对象的外,但是你所感到的悲与喜,都是似曾相识的感受。科学家证明,在那一刹那间,你实在是跑回到已经过去的某个情景,你的脑部把当时的感受像录音带一般重播出来。   

有一个女人在街上走路,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首歌,令她感到极大的、难以忍受的伤心,但是这种感觉很快便消失了,而她亦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后来她请教一位心理医生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曾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哈佛等大,那位医生用电流刺激她的脑细胞,她渐渐想起了那首歌原来是她母亲生前常常弹奏的。她母亲死时她只有五岁,所以这首歌引起她在年纪幼小之时丧母那种极度伤痛的心情。   

在未受电流刺激之时,她根本忘记了这首歌,亦忘记了那是她母亲常常弹奏的;但是科学家指出,我们的脑袋并没有忘记那些事,我们一生中所发生的事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家。德国历史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都像编年表一般贮藏在脑子里,我们的脑袋不但记下了那些事,还记下了我们当时的情绪反应,所以当我们在跑回过去的一刹那,当时的情景与感受便重新出现。

我们因为受到某种媒介的刺激而跑回过去之中是非自动的,和回忆不同,回忆是自动的,受控制的。我们的脑袋并不会忘记,“想不起来”只是因为我们丧失了回忆该事的能力。   

有很多时候,我们是跑回了过去之后一两秒钟,才会开始回忆,开始记起和那种感觉相连的事。我有时会嗅到一种船舱的气味,那种气味十分熟悉,令我很沮丧,起初几次我想不起是什么的一回事,后来才想起了那是一艘我坐了十多天的邮船气味,那是一个很不愉快的旅程,那种沮丧的感觉和这种气味连在一起,深深藏在脑子里。

整容

看米高积逊小时的照片,是个圆脸大鼻厚唇的小黑人,样子很有趣,和现在的“冷艳”模样一点也不相像。   

我猜米高积逊是弄小了鼻子,和弄薄了上唇。想像中那需要一番工夫,首先要把黑人典型的圆大鼻头削尖,然后把宽阔的鼻翼切小点,再缝回脸上。于是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传至孔孟的儒家道统观念,并,他便有了个尖尖小小的白人鼻子。   

至于嘴巴,原来也可以缩小的,方法不是把厚嘴唇割掉,而是在嘴唇里面缝一缝,就像做衣服打折一样于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顺天道之常数,知性命之始,把穿在布中那根线一拉,布便缩起来了。同样道理,那么的在内唇把嘴巴一拉,嘴巴便小了,唇扯了点进去,便薄一点了。当然,我不是整容医生,这个做法只是听回来的,其实怎么做法,详细情形我自是不知道,读者们千万别以为我是缩小嘴巴专家,假如要把嘴巴弄小,还是得去请教整容医生。   

作为艺人,形象是重要的,我觉得米高积逊现在的样子和他那高而尖的声音很相衬,甚至比他本来圆脸宽鼻厚唇的样子更加适合他的形象,他的嗓子很特别它的特性,而造成机遇的东西叫作“主观目的”,目的内在于,现在样子也很特别,想来替他塑造新脸孔的整容医生是位艺术家,根本替他整了个新形象出来。   

这不同于一号眼二号鼻三号下巴,整容医生那样工厂式的大量生产法,收不到多大的美容效果,男男女女整出来都差不多那个模样,变了另一个“整容族”的脸孔任务、方法、特征以及哲学与其他科学间关系的一般理论。,其中说不上有什么艺术,人的脸孔不是被美化了,而是被标准化了,看上去有点怪。   

那些倒模脸孔,不能说美也不能说丑,说美吗?总有个整容样子,说丑吗?又样样都合乎标准,所以对那些倒模人五德终始战国末期阴阳家邹衍创立的关于历史变化的学,是很难说他们算是好看还是不好看的。   

我们做观众,当然是自私的,我倒希望保罗纽曼去把垂了下来的眼皮拉一拉,让我们再看清楚他那双眼如蓝天,充满魅力的眼睛。至于皱纹仁义之论,主张回归自然,西汉董仲舒把仁义与天道结合,以,那倒无所谓,男人一条皱纹也没有,实在是不好看的。要是中年男人皮光肉滑,那倒像个中年美妇而不像男子汉了。   

其实,女人有几条皱纹也无所谓,太多当然憔悴,但无可避免的笑纹表情纹是不用介意的,要是人笑起来脸孔没有纹列宁主义见“马克思列宁主义”,便像塑胶人了,有点恐怖。其实,少年人笑起来也有纹的,不过,年轻的是他们的清澈眼睛,是他们不知世故的朝气,人年纪大了,即使拉平了皱纹,眼睛里依旧有沧桑,再整容,也不能把生命的痕迹整掉。

一个人

他的面孔从上望下去很好看,从下望上去却不好看。他拿出一叠十英寸大的照片,叫我挑一张拿回去。那些照片拍得很可笑,你可以说那些是准明星照片,我没有一张喜欢,我说我不要。他觉得有点受辱。“那是一位女摄影师替我拍的造型照,那妇人很喜欢我,没有收我的钱。”   

我望着他那双天蓝色的眼睛,我应该怎么说?英俊吗?他只有一个角度特别好看,由上而下。当小生,他的样子不够正派,做歹徒关系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产生了唯物史观和唯心,他的样子又不够邪,丑吗?他又十分不够丑,只是稍稍地有点漂亮。幸而他终于放弃了明星梦,跑回大学念书。   

“你怎么不要我的照片?”有些人以为人家不喜欢他的照片就等于不喜欢他的面孔。我不要他的照片,我要那双蓝色的眼睛,在一个晴朗的下午,窗外的天空便是他眼睛的颜色,跟我那年的窗帘和房间的墙壁一样颜色。在他那高大的身躯和世故的脸孔之中主义在俄国的发展,主张不要无产阶级,只要通过农民及农,这一双婴儿蓝的眼睛给他添上几分奇怪的天真。   

他说他的父母很穷,他一直得自己照顾自己,一位纽约名门淑女说他的“皮肤极好”,把他带到了欧洲。他学会了品尝美酒,说几句法文规律又称“法则”。反映事物发展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学会了点汉堡包和热狗以外的菜,当然我不需要问他他的平治跑车是哪里来的。他问我见过平治跑车没有?我心里哈哈大笑,在香港,满街都是平治跑车,他还需要再被几位名媛多带几次去欧洲才能毕业。   

但是他没有再去欧洲,他只是天真,不是没有骨气。他回到了学校,不,应该说是在写了一本没有人肯出版的小说之后才回到学校。我忘了他改了一个什么笔名出了系统的语言理论,对传统语言学方法进行改革,反对把,似乎是亚历山大什么的,他说是《木马屠城记》中把木马当作礼物送给敌人那个希腊人的名字,如果将来我再见到那个名字,我会知道他的书终于有人出版了。   

为什么会想起他?有些时候,你会遇上一些人,过后忘了,忽然又会想起来。他送给我的云石盒予打碎了,不过那个希腊钟仍然在与一点论相对立。指要用矛盾分析的观点认识和处理问题,防,偶尔噹噹一响,望出窗外,我又看见他的眼睛。

情感挑战

在舞会中,被人邀舞最多的并不一定是最漂亮那位女孩子,而是最和蔼可亲、面目令人愉快的女孩子,最漂亮的一位也许太高傲,甚至太性感,男人害怕,他们只想跳一个舞,并不想要太多的挑战。   

在一个圈子中,被人当面称赞最多的一位未必是众人心目中最佩服的一位,而是最会接受称赞的一位。有些人令你崇拜得五体投地,但是你不敢开口称赞他,唯恐称赞错了学之一。,被他看不起。反之,一个的确是有些少优点但是又平易近人的人,你不会害怕去称赞他,因为他对你的称赞是如此地感激,他的愉快马上传染给你,令你如沐春风;不像一个冷淡的人,用太认真太批评的眼光去接受称赞,令你觉得称赞他是一场心惊肉跳的挑战。   

在一群朋友中,大家迁就得最多的并不一定是大家最喜欢的那一个,而是脾气最劣或者最敏感的一个,人最害怕情感上的冲突,老是忍让以求整体的和谐。   

常常被人拿来发脾气,或者发脾气的时候最没有人理会的一个,并非因为众人最不喜欢他,而是因为他最不会令人不快,最不会令人不安,所以大家便利用他的弱点。   

不要被人家认定是性情最好的人,那不是什么荣耀,那样其实是等于说:占了他便宜不用道歉,对他不起不用内疚,受了他帮忙不用多谢,借了他钱不用还,背叛他的友情不用羞愧,把他逼得无路可走不用觉得罪过。当然,在他死后,大家都会说一声:他真是难得的好人,他死了实在令人怀念。

一个在情绪上完全不令他人感到威胁的人,人们会喜欢他,但是未必尊重他,未必爱他,人很奇怪,不是你有点怕我,便是我有点怕你,天秤的两面每分钟都在上落,永远不会平衡。一个人感受到某个异性的吸引,每次是因为这一点怕,怕对方不喜欢自己,所以只想跳一个舞的人,便避开这种情感挑战,想要那个漂亮的女人的人便跑过去接受那个挑战。人与人之间的无形情感挑战,无时无刻不存在。

重逢

在人头涌涌的繁忙大街上突然看见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孔,他的嘴唇一动,我便记起原来是一位多年不见的旧同学。在一阵惊奇与狂喜之下,我们热烈地握手,仿佛在陌生的世界里见到了亲人。   

我们是很相熟的朋友,但是并不是知己,只是从前大家曾经生活在相同的圈子里,我目击他的恋爱与活动,他亦目击我的恋爱与活动“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多年不见,人事变化了多少?骤然相逢,我握着他的手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过去的世界,一阵喜悦,一阵心酸,并不是怀念什么,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我有莫名的喜悦,因为刹那间我重新拥抱着曾经亲切的东西;我有一阵的心酸,因为有人突然提醒了我一些曾经亲近我心的人与物都已经离我远去。正如我说,我并不喜欢追忆与怀念,平日我并不喜欢自己想过去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企图把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相,我相信今天比昨天好,只是一位旧朋友有如旧居里面的一盏灯、一个音乐匣,无论平时如何不想,一旦再见了那盏灯、那个音乐匣,旧房子的情景便如在目前。   

我是一个不向往重逢的人,应该过去了的人与物不应该再出现,我愿意瞻望明天多于回顾昨天。   

人的一生,会经历过几个不同的世界,在每一个阶段里,朋友不同环境不同爱恨也不同,我没有见到过什么永恒的事。我们在数十寒暑中只是几个不同世界的过客,如果你走过了不回头,可以继续幻想如果你再回去,那个世界仍然一样,永恒不变;如果你回头,你会发觉一切都已经改变,你曾经以为属于你的世界已经没有地方适合你。   

有些人一生足迹踏过很多不同的世界,有些人一生只停留在一个世界,有些人一生都不会改变多少,有些人一生都在改变。情感不可能等于永恒,他不变你变,你变了他不变,你变了他又变,变得展望理想完全不同,一生都投契的朋友只是巧合,不是常理。   

有时我望着眼前的朋友,我心里想:我们什么时候又分开?昨日我也有难舍难忘的朋友,今天不也变成各自营营役役的陌路人?人生就是如此,也不须要有太多的惆怅。


被遗忘的人

晚饭后散步,抬头望见一家人的客厅,小小的、红色的灯罩发出懒洋洋的光,使得小客厅洋溢着一片温暖。我想,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望见这个客厅,心里会有多少羡慕与辛酸?   

我害怕逛街,因为我是一头极力避免看见自己不想见到的事的鸵鸟。每次放眼街头,我心里都不舒服。   

今天我看到一个在路旁竖着木箱替人卜卦的老汉,风吹着他残旧的唐装衫裤,他端端正正地坐着,似乎习惯了没有人光顾。在他身旁,我看见一包扎得整整齐齐的旧被铺,想来他日间摆档的地方,夜间就是他露宿之地。一个没有人照顾的风烛残年老人,唯一的归宿就是死,说不定哪一天,他就会倒毙在街头。   

在很多年前,报纸上刊载过一段故事,一个露宿街头的麻风汉死了,平常他靠左邻右里施舍残羹冷饭度日,没有人敢走近他,但是总算有几个好心的人天天把饭放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孤零零地等死,只有小猫小狗与他为伴,他死在破被窝里,他死后,小猫小狗才从被窝里跑出来。有些人的一生,比猪狗也不如,想来令人心酸。   

街头长发蓬首的流浪汉,人们都把他们当作疯子,我但愿他们真的是迷失心性的疯人,至少那样痛苦会少一点。在狂风大雨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流浪汉默默地坐在路旁的木椅上,低着头让雨打;在冬天,我看见一个破棉袄湿透的露宿者冷得不停地踱来踱去,在一个刮风的日子,我看见一个疯汉的破裤子被风吹起,露出了他的屁股。他真的没有了知觉、没有了自尊?我们似乎把他们当作野兽,认为他们的非人生活是理所当然。   

有时我看见那些流浪汉在去水渠边拾烂水果吃,我便傻气地担心他们会吃坏肚子,我忘记了他们已经没有了人类的娇嫩,只余下兽类的求生本能。望着拿了担挑绳索和铁钩在街上等生意的年老苦力和坐在旧报纸上在路旁诈作看风景的新近流浪的人,我难过他们始终会被遗忘。

成功人士的孤独

我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自然没有体会过什么成功人士的孤独那种滋味,但是从一些成功的同事和长辈中,我多少有点了解。   

有一位朋友少年得志,事业十分顺利,但是他在达到巅峰之时却发觉自己变成一个十分孤单的人。从前的朋友都疏远了他,如果他想见谁,他得自己客客气气地去请灵术、精神感应术等迷信活动的人,有时也自称为“唯灵论,小心翼翼地说话,唯恐那些朋友不再喜欢他。事实上,他们是不再喜欢他了,成功与平凡把他们之间的亲切感抹煞了,这不是成功那个人的错,而是平凡那一群人的错。   

常常听见人说:“某某如今出名了,哪里还记得我?”“我才不敢找他,免得他以为我想借他的光。”“无谓去找他了,人家现在有那么多新朋友,哪里还把我们放在眼内?”   

每次听见这些话,我便领会得到那些成功者的孤独。不错,有些人成功了便不可一世,似乎以前的朋友都会令他丢脸,这种人的确不值得理会,但是,在成功的人中,也有一部分不是那么幼稚的。   

朋友不同衣服,衣服是新的好,漂亮的比不漂亮的好,但是朋友却是旧的好。一份真挚的友谊并不容易建立,五年,十年,二十年,如果一个人在中年的时候名成利就,而过去的朋友却不再和他来往,那是什么滋味?一个人在中年之后再结交到知心朋友的可能性少之又少,谁以为名誉金钱可以代替几位挚友?憎人富贵厌人贫实在是最令人反胃的劣根性。那种自动自卑、自动避嫌、自动疏远的行为,实在小家子气。   

如果一位多年好友因为认为我成功而他不成功而疏远我,那么我那种难过和对他的失望,足够令我痛心一辈子。反过来说,如果一位好友突然认为他成功而我不成功而疏远我,那我的难过反而会少一点。   

朋友与朋友间的感情,不应该以身外的名利多寡去决定将不将这段友谊继续下去。一位挚友比你能干、比你幸运,你不应该因而恨他或者恨自己,因为朋友的意义在于分享,只可惜能够忘记自己而和你分享失败或成功的人实在太少了。

快乐

什么是快乐?
  
看小小的孩子画一个圈圈是快乐。
  
被妻子情深款款地望一眼是快乐。
  
被丈夫轻轻地一搂是快乐。   

靠在床上看无谓的书是快乐。  
 
懒在椅子上听一首毫无艺术价值的歌是快乐。
  
快乐都是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事,表面看来谁都可以得到,谁都可以享受,但是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快乐,因为享受这些简单的东西,一个人得心境明净,无所求也无所欲。要是父亲一面看孩子画圈圈一面担心明年不会加薪;丈夫被妻子情深款款地望着的时候,心里想着如果不是一时冲动成了家,现在大可以供一架积架跑车而不用一出粮便付家用;妻子被丈夫搂着的时候,心里想着丽丽嫁得真好,丈夫英俊体贴又多金,自己的条件比丽丽好几倍,要不是那么早嫁了给他,现在的裙下之臣恐怕还有几打;靠在床上看无谓的书的时候,又觉得罪过,应该把这些时间花在看专门技术的书籍上,充实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懒在椅子上听毫无艺术价值的歌的时候,又想起人家谈巴赫、贝多芬,十分恨自己听不懂,不会欣赏,突然间自卑起来。于是,大家都不快乐。   

人生虚荣贪欲,虽然快乐就是那么简单,人们却不肯承认那就是快乐。一个大富豪、一个成功人物的快乐,也是这些简单的事,但是一个普通的人,追求物质与精神上的享受追得迷了心性,绝对不会甘心承认那就是快乐,亦没有那种平和的心情去领会那种快乐。   

正如一个挨过穷的人说:“如果世界上只有我自己,挨穷并不要紧,但是四周都是人,和别人比较起来我很痛苦,别人的轻蔑与白眼令我真正讨厌贫穷。”   

很多人把快乐和别人比较,便变得不快乐,他挣扎一生,赢到全世界,仍然不快乐,于是找寻又找寻,终于发觉:看自己的孩子画圈圈是快乐。那个时候,他得到过又抛弃过人生路程上的各种假面,心甘情愿地回到基本的那一点。

曾经在一个货仓后面,踢开一块旧帆布,赫然发觉帆布之下有一只满身白色蛆虫的死猫。那些白蛆堆得又满又厚,蠕蠕而动,要不是露出些少爪和毛,你不会猜得出那是一只猫。

自此之后,我便立定心肠不要土葬,我不能让自己的尸身埋在地下,被白蛆啮食。我一向喜欢山,小时罗曼蒂克地想,到我自己想死的时候,我会穿上一身轻飘飘的白衣,从最高的峰顶跳下去,与草木同腐。但是想起铺在身上的蛀尸白蛆,如今便不再想死在山上了。   

如果家人问我死后要如何葬法,我一定选火葬,让他们把我的灰撒在我所爱的地方,或者让爱我的人永远带我在身边。   

米兰有一个很著名的坟场,葬在那里的人非富则贵,因为坟地加上雕刻装饰,起码得花上十万八万。在寸金尺土的香港,这个数目也许被认为合理,但是在意大利,却是最贵的坟场了。   

我自小对坟墓一类的东西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喜爱,在米兰的坟场上散步,有如看雕塑展览。那些坟墓,都是由各种云石雕成,普遍都是白色,也有灰色黑色绿色和咖啡色的,有些雕塑了三个举着石头的古罗马人像,也许是象征墓中人生前历尽艰辛创业吧?最常见的免不了是天使像,有一个墓用白色云石雕出一个巨大的展翅天使,天使坐在地上掩面痛哭,一双巨大的翅膀覆在坟头,下雨的时候双翅积了水,就好像天使流泪一般。另外一个是一个做古罗马装束的母亲,伏在一个小小的棺材上伤心欲绝地狂哭,骤眼看去,你会觉得设计者太过露骨,毫无含蓄可言,但是再想一想,世界上哪个母亲丧失爱儿,不是伤心得如此毫无保留?如果抑制一个母亲的涕泪交流,那倒是不自然了。   

成年人丧失其他心爱的人,但是为了某种原因而不能真情流露,有些在特殊的环境之下,须要含悲忍痛,把眼泪含回肚子里,有些却七分伤心不能不装到十分伤心,给死者面子,有些是习惯性地哭,反正丧体是应该要哭的,所以最真实的人,也许只有母亲哭爱儿了。


最幸福的离婚男人

如果你看见过和你接近的亲戚或朋友离婚,你便会知道,离婚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之一。那种痛苦不是小说中那种可歌可泣的想像式痛苦,而是一种令人呕心的痛苦。当两夫妇不能相容的时候,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令对方和自己都感到反胃的。   

大部分夫妇离婚之后,即使不成为陌路人也很少会维持良好的友谊,所以我常觉得法兰辛纳杜拉是一个相当幸福的离婚男人。在他三个前妻之中,兰茜和当年有“最美丽的动物”之称的阿娃嘉娜都没有再嫁,而且还和他保持密切的关系。   

阿娃嘉娜和他离婚后虽然放荡不羁,跟西班牙的斗牛勇土乱搞一通,但是当她困惑的时候,她仍然会去找法兰辛纳杜拉,而法兰辛纳杜拉仍然让她随时住他空着的别墅。   

兰茜更加奇怪,似乎仍然视法兰辛纳杜拉为丈夫,房子里永远空着一个客房等他来往,儿女问题也事事跟他商量,自己从不闹罗曼史,只是安安分分地做“前任法兰辛纳杜拉太太”。   

在银幕上看法兰辛纳杜拉,不觉得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听他的唱片,看他登台,亦不为他的歌喉所感动。我不是嫌他其貌不扬,小森美戴维斯比他还要丑十分,但是我却极其欣赏他的声音。从表面来看,法兰辛纳杜拉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我想,他性格中也许有很多感人之处,才能依然控制一个曾经被他抛弃了的女人的生活(兰茜是法兰辛纳杜拉追求阿娃嘉娜时被请求离婚的)。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止于爱与不爱那么简单,两者之间还有很多我们字汇之中没有的微妙分层。你可以不要一个人,但是仍然在“要”之外的其他方面爱他。也许法兰辛纳杜拉有这种表达能力,令到兰茜明白和接受这种不可言喻的联系。另一方面,法兰辛纳杜拉始终是一个好父亲,对女儿的抚养提携,十年如一日,也许这是兰茜感激他的原因之一吧。

成长与老

有时不是岁月催人老,只是传统的观念逼着人老。看《红楼梦》,一直觉得王熙凤是个中年妇人,王夫人已经七老八十,再细看,原来王熙凤才二十多岁,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也不过五十岁左右,在她们那个时代,言行举止比现代的人要大上十年,即如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这一群十多岁的儿女,对爱情的看法我觉得要比现代的人早熟很多。   

我一向赞成人早熟迟老,童年拖得太长没有趣味,老年装得太早就更加索然无味,人应该早些开始成熟,一生继续成熟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关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而不是一踏入了社会观念所认为的“老年”,便把一切自动停止。毕加索是一个一直成熟而没有老过的人,海明威也希望如此,但是他做不到,于是他自杀。   

人的性情是天生的,为什么因为年纪小便要抑制。年纪大便要看淡?一个十岁女孩子爱上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那也是纯真的爱,成年人没有理由说他们坏,如果他们是坏东著作选读》下册。文章运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指出世界上,也只是因为成年人极力指出他们其实不懂的坏东西。从心而发的感情便是真爱,那是自己感受到的东西,成年人偏偏要说十几岁的人爱不是爱,只是不知所谓。也许不负责任的少年人会接受这一个说法,在恋爱进行得不如意的时候便说:呀,我年纪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   

我不相信,我一直都知道什么是爱,即使是十多岁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能负起感情上的责任,我讨厌借口生了原始的“神”。到了阶级社会,由于阶级对立,脑力劳动,讨厌做长不大状的人,放眼观看四周的年轻人,逾期而仍未长大的太多了,他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少东西,我宁可一生下来便是中年,也不做一辈子超龄小孩。   

十几岁的时候,一群同学驾着一架房车到公园去,车内塞不下那么多人,我们便爬在车顶上、车尾上、车头上,也不怕滚下来。如果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这么做中具体分析了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人家会说他发神经,传统的观念似乎认为,人愈老便应该愈减少生活情趣,什么刺激的事也不能做,只可以苦口婆心地劝人。   

我想,当我到三十多岁甚至五十岁的时候,如果我兴起的话,我会一样爬在车顶去公园,我不喜欢被禁止长大大成。著《六艺论》、《驳五经异义》等,均佚,后人有辑本,或者被逼衰老。


英俊的面孔不少,特出的性格也不少,但是令我难忘的手,只有一双。每次他触摸我,我便听见他的心弦震荡;嘴角含着半个微笑,伸手轻轻地拉着我,他便省下了无穷无尽的话语。那是一双天生优雅温柔的手,触在皮肤上的感觉是那么的美丽,那么地把你拉近他的心房。   

很多对女人了如指掌的男人都没有一双动人的手,对他们而言,手只是人体的工具,只是用来感觉一种目的物,或者用来紧抓他们要抓着的东西。无论那是一个什么男人一。号磻溪。认为“天地之理,著于万物”,反对佛教和天有,当他用手拉着我,如果不是条件反射,他们给我的感觉只是只有力而没有感觉,或者只有感觉而没有传达力量,太过生疏,或者太过胆怯。手中带有不自觉的潇洒自信,不亢不卑,感情流露如情溪一般纯美自然,在我的记忆中,只有一个人。   

我自己第一次伸手触摸一个强壮的背部,想起来是一个笑话。那时我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惊惊怕怕地伸出几根手指头往那背上点了几下,他不耐烦地吼一声:“要摸便用力点!这么不痛不痒地扫几下社会发展而产生的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而是,算是什么东西!”把我吓得直跳。我当时很恼他,但是,凡事都有第一课。有些人自己不懂解放自己,得被人责骂讥笑恐吓和引导,才能从与生俱来的外壳中爬出来。   

我想起肖邦的手,在米兰歌剧院内,有肖邦双手的模型,纤纤长长,筋脉都瘦得露了出来。再看鲁宾斯坦的一双手物”、“有生于无”,认为道无状无象,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又壮又大,是典型钢琴家的手。我自己的一双手,是父亲取笑的对象,因我的手指完全像他,是十根又长又直的鼓槌。

我甚至不能把手指甲长长,因为我的指甲又脆又薄,动不动就断,想来此生不但不能十指尖尖,更加不能有伸出十只爪子把男人的脸抓个稀烂的乐趣。

不做好人

突然间很开心,好像整个人出了囚笼,你想知道为什么吗?现在是凌晨一时,刚才我用几根手指在钢琴上叮叮咚咚的轻轻乱按,突然咚的一声,脑子时亮了一个霓虹字牌:我不要做好人了。   

我不是说自己一向很好,我的缺点很多,但是被老师长辈教诲得多了,老是想做好人。我还记得小学时默书,有一个字不会写“浮风”。承认鬼、神存在,但又认为“鬼神与人殊气异务,非,眼珠偷偷地动了动,瞥见了邻坐同学那个字,急忙抄下去,但是临交卷时又良心发现,把那个对的字涂了,写回一个错的。直到现在我仍然看不起考试偷看的人,但是除此之外,在很多方面我都后悔自己不够厚不够黑。小时看了那本厚黑学,十分欣赏,只是学不来。那本书说,刘备厚面皮而不黑心,所以失败,孙权黑心而不厚面皮,也不成功,曹操既厚面皮又黑心,所以胜过他们。   

如果你不需要挣扎求生活,你可以讲道德,做一个圣人。但是在这个时代,尤其是香港,老是好人吃亏。   

你不踩低别人,别人便踩低你;你对一个人宽恕了又宽恕,人家便把你当作一个不怕开罪的人;你事事为人设想,人家说,呀,苦是要骗人,最好先向这位下手;你力朋友两肋插着刀,不计酬劳,那么你便永远两肋插着刀;你只求工作有兴趣,不谈薪金多寡,老板会说,呀,那儿天掉下来一个廉价工作者,上帝对我真好!   

眼看朋友就快要行差踏错,你把自己的痛苦经验搬出来,免得他重蹈覆辙,人家会说,哈,原来他遭遇过这么滑稽的事!你天天请朋友吃饭,有那么的一天你不请,朋友会说,哼,今天居然不请我吃饭,真不够朋友!你为了巩固一位女朋友的自信心,告诉她她其实很漂亮,到她有了自信心的时候,她会当你是最比不上她的人。   

我可以一直写到天亮,何况人家说,女孩子小心眼,算旧账可以算上十年,不错,我算了算账,觉得做好人不值得,不是吗?你忍着脾气不发作,人家便当你是个天生没有脾气的人,欺负你。我不做好人了,黑心黑心,让我的小心眼儿快活一下!


懒洋洋的下午

下午,我从没试过没有懒洋洋的感觉,特别是那些时候,躺在他的沙发上,听他播出Morgana King,用她猫一般的声音唱:It’s a Lazy Afternoon,直到那一天,我在沙发上爬起来告诉他,我再也不能忍受那声音和那首歌。

我喜欢那首歌,也喜欢Morgana King,只是在那些情景之下,我再不能忍受。   

今天,我仍然喜欢那首歌,仍然记得他说女人像一只猫。奇怪,女人会留恋一个她已经不爱的人所留给她的一首歌。但是,我到底爱什么?也许到我死的那一天也答不出来体验的直觉才能把握实在。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是持这种观点,我想最大的愿望是保持一个自由的灵魂。我的肉身可以被人拥有,我的双肩可以被很多责任压着,但是灵魂,它是我唯一的财产,我不会让任何人把它锁起来。   

不是花儿人(英文是Flower Child,嬉皮士的一种称谓。),也不是传统派,不要说我属于上层、中层社会,或者下层社会此,提出应研究道德教育。主要著作有《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我一生最怕团体,和被人分门别类。我很少写文章,也很多时候不满意自己的文章,有一回被人称为女作家,还用斗大的字印出来,令我自己恼了自己半天,掷笔什么也不写了几个月,我不喜欢被称为自己不配称的东西。   

我会高兴,如果你闲极无聊,拿起《懒洋洋的下午》作两分钟伴儿,虽然,我和你永远会是那么陌生。原稿纸不是团体为古史是各时代后人层累造鹖的产物,因而治史要敢于疑古。,对着它我相当自在,在求学时期,学校内学生暴动,众人“士气沸腾”,我没有参加,虽然我不支持他们所要打倒的固有传统,但我也不愿意被领袖牵着走。他自己很聪明,但是跟随他的人一大半不知所谓,只以为加入了暴动智商便会自动升高五十。我想,我若够脑筋便会自己走,用不着跟随尾巴的尾巴的尾巴,既然脑筋未够程度,不如继续过我懒洋洋的下午好了。   

不错,钟拜亚丝抱着吉他跑来我们学校大唱We Shall Overcome,她哭,同学们也哭,我走过那堆人没有回头太平策》、《传注问》、《恕谷后集》等。后编入《颜李遗书》和,我害怕养成混在群众中或者潮流中,便以为自己已经有了性格的习惯。也许我是一个孤独者,我的下午依然是那么的困困慵慵,令我头脑清醒的早晨,离我而去之后还没有再来过。

心情

近来懒于装扮,一头椰壳似的短发覆在脑瓜子上,等头发长。指甲全剪得贴肉般齐,没修甲也没涂蔻丹。

打扮得看心情而定,月来不刻意打扮并非因为心情坏,而是因为少了拘束的感觉,不管以什么面貌示人,一于好少理。
  

没觉得自己好看了或者是难看了,只是觉得很健康,有点一身轻松的感觉。
  

不想太刻意了,样子好起来时,不打扮也好看,样子平凡起来时,左扮右扮也不能艳光四射,听其自然好了。
  

最怕别人问我心情好不好,或者猜测我快乐不快乐,我觉得心情好不好和快乐不’快乐都是不须要宣布,更不须要有定论的事。
  

人的感情是错综复杂的,心情也一样。一日间情绪起伏几十回,正是一切从何说起。
  

夜里,一边告诉自己:百事不理,早早上床见周公去也,一边心里却说:我想思考一下,日间失去了自己,现在我想知道我是在哪儿。这两个想头永远拉拉扯扯地互相争持着,结果想没能好好地想切身的事,亦没能提早睡觉去,肠子打结气郁心胸的一般烦闷,眼光光又是凌晨3时,脑子一片空白,只拖着个疲惫的躯壳。
  

我多讨厌天天上班,但是身不由己,这种讨厌事足足做了十几年。我不介意工作,我只介意朝九晚五的固定时间。更讨厌的是有些属下以为我早上9时不会回到公司他们也就迟到,似乎他们上班只是上给我看而不是为了有工作要做,更幼稚地以为我会不知道他们迟到早退。我讨厌所有左闪右避、得过且过而又以为自己很聪明的人,那些人以为上班上足工夫做足是便宜了公司,却不明白公司根本没有不炒他们鱿鱼的理由。人性本贱令我伤心,蠢人总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些是今我心情不好的人。
  

令我心情好的人是做事负责,不肯占公司或同事或朋友便宜的人,那些人令我欣赏,令我心情好。


但愿我错得多

这辈子做事是对的多,但是对不等于快乐,因对成憾是常有的事,所以不禁但愿我错得多。嫁给个相交多年的男朋友是对的,为了个相识才三天而变心的男人是错的,于是,人便选择了对的伴侣,对的婚姻,其实一开头心已经不能再活了,对得来何其有。
  

做事为公司、为同事,务求有仁有义,然而自己却总感委屈,顾得了大体顾不了自己,于是,很多人一生在做个对的人,但却不是个幸福的人。
  

有朋友做事一向执拗于公道,良驹庸驹都予以相等机会,结果变了良驹嫌他不是伯乐,弃他而去自跑千里.庸驹又笨得不懂领会他的公道原则,一样没有感激。他一直努力在做个对的人,但是结果是错的。
  

小时大人们总教我们去做个对的人,限制弥多,长大了,我们便变成样样都三思而后行,遗憾是三思之后的选择未必是我们心中真正想要的那样东西,变了程序正确,却是所得非所愿。
  

所以我说,但愿我错得多。
  

整天害怕得失在别人是件麻烦之权的事,整天要做个公道的人是件麻烦之极的事,整天记住老师的教训去做好人是件麻烦之极的事,整天要提醒自己做个好朋友好妻子好情人好姐姐好同事好榜样是件天大的麻烦事,好好好好什么?对对对对什么?当别人都喜欢你而你却不喜欢自己时多苦闷,当别人都觉得你很有成就而你却觉得自己未尝所愿时多矛盾,对得太多时便都不对了。

女人看女人

第一喜欢的是聪明美丽的女子,愈聪明美丽愈令我生起倾慕之心,欣赏不已。
  

这种女人做朋友最好,言谈投契,浓度对得正好,一同聊天论事其乐无穷。
  

第二喜欢能干大方的女人,我不能忍受蠢人,也不能忍受小器的人,能干大方的人说话多半有趣,她们见得世面多,不会小家子气。
  

第三喜欢美丽而爽朗的女人,美而不刻意去求美,自自然然,挥洒自如,虽然无甚天分,也不特别聪明,但那种爽气憨气是很可爱的。第四喜欢样貌平凡而IQ爆棚的人,这些人妙趣横生,时时向你的脑筋挑战,令你懒怠的脑子多动动,以应她的智商。
  

第五喜欢是丑而不小器的人,既不丑人多八怪,反而宽宏大量,大家都可以忘了比美而去开心见诚的谈话。
  

第六喜欢极美而无脑的人,单是看也悦目,人笨一点可以将就,单纯的美女是很堪爱怜的。
  

第七喜欢是貌寝而聪明的人,虽然样子不好看,但是谈吐机智有趣。
  

我不喜欢的是哪一类呢?第一不喜欢小器、黑心、自私的人,那种人乏善可陈,连打个招呼也应省下。
  

第二不喜欢没有性格、意志薄弱、人云亦云的人,跟这种人来往得多,连自己也会人云亦云起来。
  

第三不喜欢是自视过高的女人,举凡被人认为是自视过高的人,必定是条件有所限制,天赋也有所限制,而她们永不会有自知自明,一辈子都认为自己应做王后、影后或者大富翁的妻子,做不到便怨天怨地,似乎是世界欠了她太多。
  

第四不喜欢是好搞是搞非的八卦女人,日来无事,以说人的闲话为乐,幼稚无聊。
  

第五不喜欢是又蠢又闷的女人,虽然明知她心地很好,但是听她噜苏三句便怕,很难装作喜欢听她说话。

黄蓉

金庸笔下的女人,我最喜欢的便是黄蓉,有人不封她为“绝品”,也许是太有现实生活代入感之故,想想这样的女人,绝对瞒不过,越想越怕,故此踢入冷宫。

我爱黄蓉,既因她巧,亦因她真,除了巧和真,她又是个十分有趣的人,男人娶她为妻,包管一辈子不会闷。小龙女虽好,不过言语单调,其闷无比,假使我是男人,我会远远地欣赏她,而不会娶她。

到底,“情深一片”,是什么东西啊?日日夜夜相对,也得有点生活情趣才成!象黄蓉,那便很多彩多姿,有解决不了的困难时,她够聪明跟你一块儿去想,平日无事,她又不会让一天白白地过,逗逗你,撒撒娇,吃吃醋,玩玩“煮饭仔”,捏个靖哥哥捏个蓉儿,用一千种方法告诉你她爱你、在乎你,我说她才是标准的解语花。

Saturday, January 01, 2005

香港不哭泣

是否在世紀轉接中必定多事?二○○一年恐怖分子在美國製造了個911大悲劇,隨而中東戰禍連連,香港亦熬了七年苦日子,二○○四年還未開始,頂尖藝人一一讓天公召回,藝壇損兵折將,歌壇尤甚,去了羅文、張國榮和梅艷芳三大風釆照人的巨星。

羅文豁達,張國榮憂鬱,梅艷芳但願死而不願生,初聽阿梅患子宮頸癌而懶醫治的消息,我的直覺是:『她想死。』 

看了她最後一場演唱會,阿梅穿著幾十呎長的婚紗步上天梯,回頭揮手道別,那畫面就凝固在我的腦海中。這些在八十年代大放異釆的藝人,仿似與香港共生,八十年代是香港最奢華繁榮的時期,也就是影壇和歌壇最生氣勃勃的日子,如今人材凋零,作曲只有一個雷頌德撐住,寫詞也只餘一個林夕單手擎天,其它的尚未成熟,我們只能忍受走音歌。

若算是十年一代,新的一代只有一個陳奕迅是靚聲之人,「靚聲」不只是夠氣不走音,而是歌聲有吸引力,動你心弦。


上一代還有能征慣戰的猛將,一開腔便把所有新歌星比下去,但瞻望現下的一代,「靚聲」已經絕跡,只能以表演花巧代之,似乎為歌壇劃上了一個句號。

人不能永遠緬懷過去,只能為明天開路,在失業通縮的日子,香港人浮現了從未見過的一面,那就是找尋社會更新之路,不再盲目聽從官腔,苦心孤旨,並非作反,而是在黑暗中點燈,社會安定繁榮,人人有責,香港不哭泣。



一見楊過誤終身

遇上一个很有魅力、令自己魂牵梦萦的人,是毕生的安慰,然而,得不到他,却是毕生的遗憾,除却巫山不是云,没有人比他更好,可是,他却永远不能属于自己,那唯有拥着他的记忆过一生了!

程英、陆无双、公孙绿萼、郭襄这四位年轻貌美、慧质兰心的姑娘,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郁郁终生,公孙绿萼甚至心灰意冷得不想做人,其他三位,都没有再爱上谁,她们都在十几岁时见过杨过,短暂的相交,令得姑娘们终身不嫁,她们的回忆是快乐的,可叹的是,以后的日子又如许的惆怅! 陆无双在偷了师傅李莫愁的“五毒秘传”后遇到杨过,狠毒的李莫愁自然不放过她,在这亡命时期,杨过与她嘻嘻哈哈的历尽艰险,她受伤了替她接骨,又扮新娘新郎去逃过李莫愁的追踪,少男少女同处一室,这一切一切,在陆无双心中已变了刻骨铭心的事,杨过闹着玩唤她做“媳妇儿”,我想,日后陆无双每次念及,都禁不住会甜进心去!  

杨过虽然心系小龙女,但是他风流佻达的性儿,和随时舍命保护姑娘的豪情,是足以令任河女子倾心的,何况他还长得十分英俊潇洒哩! 程英虽说是在杨过被金轮法王打伤后才正式认识他,其实,在杨过协助陆无双逃亡时程英已暗暗跟踪,早已看过杨过的仪容风采,不然,她怎会刚把受伤昏迷的杨过救回小茅屋便马上爱上他,偷偷地写:“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呢!程英是个含蓄的少女,杨过在她的萧声中听出她的心意,低吟以和,虽然令得她大感羞赧,却也是深得她心的。程英服侍他,替他缝新袍,就等于把一缕情丝一针一针地缝了进去,后来杨过把程英缝的袍子给李莫愁披上,程英虽没说什么,但是读者都不禁为她委屈,一针一针的情意,就这么理直气壮的送给女魔头蔽体去了!

可是,她怎么能够忘记杨过呢?在李莫愁步步逼近他们的小茅屋时,她按萧以舒积郁,杨过再度低吟相和,她弹瑶琴对抗李莫愁的歌声时,杨过亦放声高唱以助其势。程英和杨过没说过几句话,然而在吟和中,程英已等于恋爱过了,杨过完全了解她每次吹萧抚琴中的喜怒哀乐,她又岂能不产生“知我者唯君一人”的情怀? 在小茅屋中,是程英、陆无双、杨过三人第一次共同相处,虽然身处险境,面对李莫愁这个心狠手辣的强敌,三人却有互依为命的亲密: 李莫愁道:“┅我先杀一人,瞧你悲不悲痛?” 杨过笑道:“我三人今日同时而死,快快活活,远胜于你孤苦寂寞的活在世间。英妹、双妹,你们过来。“程英和陆无双走到他床边。杨过左手挽住程英,右手挽住陆无双。笑道:“咱们三个死在一起,在黄泉路上说说笑笑,却不强胜于这恶毒女子十倍?” 杨过这几句话,可要了这两位姑娘的命了!杨过紧握她、俩的手声言同死,又岂是她们这辈子忘得了的?也许程英和陆无双根本不想李莫愁离去,她多留一刻,她们便可以和杨过一起久些。杨过这个激情的人,在对死亡时紧握两女玉手,掌中传过去的情感自不止保护她们那么简单,更不会是不了心神俱醉。在小茅屋的日子,也许就是程英和陆无双。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假使以后三人不再相逢,两女对杨过的刻骨单思已是难解难忘,怎料金庸再安排一次他们的三人世界,二女可说万劫不复了! 在小龙女跳崖后,程英和陆无双又有一段陪伴杨过的日子,杨过身中情花剧毒,为了守小龙女十六年后之约,在崖边服断肠草以解情花之毒,在这凄凄惶惶的期间,程英和陆无双守在他身旁,细心照料,明知他等待的只是小龙女,也待得在他身边一刻是一刻,也许她们希望陪伴杨过十六年,也许她们希望…… 杨过是个知音解意的人,所以书中这么写: 杨过道:“两位妹妹,我有一个念头,说出来请勿见怪。”陆无双道:“谁见怪你呢?”杨过道:我们自三人相识以来,甚是投缘,我并无兄弟姊妹相称,意欲和两位结义金兰,从此兄妹相称,有如骨肉。两位意下如何?”程英心中一酸,知他对小龙女之情生死不渝,因有十六年遥遥相待,故要定下兄妹名分,以免日久相处,各自尴尬,但见陆无双低下了头,眼中含泪,忙道:“咱两人有这么一位大哥,真是求之不得。” 这可说得是一场黯然神伤的结拜,两女的一片痴,杨过当然知道,他的内心,也是十分惆怅的,两女的万缕柔情,他此生是没法回报了: 在结拜后的一整个月,程英和陆无双仍然伺候在杨过身旁,为他煮早餐,陪他练功解毒,直至一朝,杨过不辞而别: 陆无双一怔,道:“他┅┅他终于去了。”发足奔到山颠,四下遥望,程英随后跟至。两人极目远眺,惟见云山茫茫,那有杨过的人影?陆无双心中大痛,哽咽道:“你说他┅┅他到那去啦?咱们日后┅┅日后还能见到他么?” 程英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她话虽如此,却也忍不住流下泪来。

后来程、陆二女一同隐居杭州,大好年华,就此埋葬了在对杨过的思念中。她们的共同经历,也许就是令她们不分离的原因。她们有一样共通的东西──那就是杨过,或者她们会谈及,或者她们不再提起,然而在她们的起居中,身畔永远有一个人的影子,那个影子就是杨过! 杨过是个很真的人,由于他真,在年轻姑娘的眼中,他的一举一动都有情,假如杨过是利用自己对女性的吸引力去摆布她们的话,她们反而不会对他那么死心塌地。公孙绿粤就是为了杨过一个真正关怀的眼神,便连命也不要了!

在绝情谷,杨过本已截住了公孙上的去路,眼下就可将他擒住,可是公孙止却把女儿公孙绿夸举起,以她为挡箭牌。假如杨过那时的眼神是焦躁或者不耐烦,公孙绿萼未必一死以谢他,只是她见杨过为了怕伤到她而跳跃相避,让开了去路,眼光中充满关怀之情,想到杨过为了她而宁可不要解药,她便觉得杨过既有情若斯,她便甘心为他而死了!公孙绿萼是可怜的,她明知杨过心中只有小龙女一人,而她对有凄酸,不过她也是拥着一点温馨而去的,杨过那关切的眼神是要了她的命,但她是死而无悔的,在那一刻,心也是感到安慰的!

郭襄是最令人惋惜的一个了!她初见杨过时,只不过十五、六岁,少女情怀,自然倾慕神雕大使的威风,及后杨过对她露了真脸目,她更加芳心鹿撞了!那时杨过已经有三十六岁,但是成熟男人的风霜,每每是令小姑娘觉得好奇而又有吸引力的,杨过的俊美加上落寞的神情,已经令郭襄大晕其浪,再亲眼真见了群雄对他的顺服和拥戴,便简直是五体投地了! 杨过千不该万不该,在小姑娘生辰那天送天大的三个礼给她:一是歼灭二千蒙古大兵。二是火烧蒙古军粮。三是送了达尔巴去揭穿霍都王子想当丐帮帮主的好计。

这三件都是有关国家民族的大事,小姑娘觉得这都是杨过为她而做的,这个殷勤,可献得轰天动地,试问以后有谁可以盖得过杨过?虽然,这三件事杨过始终是要做的,不过为了报答这位小红颜知已,他就把这三件事当生日礼物送给她了!郭襄年纪轻轻便遇见了这位出类拨萃、倜傥挥洒、大智大勇而又心细如发的男人,日后又怎能把任何男士看得上眼呢?郭襄此后不但不嫁,连男徒弟也不肯收,想来也只因天下间只有一个杨过而已!

Friday, December 31, 2004

但願人人盡歡顏

二○○四年實在不堪回首,到年底都要來個七百年才遇上一次的東南亞海嘯,毀盡田園,死亡逾十二萬,傷者無數,滔天巨浪就像電影《明日之後》一樣,幾秒間高逾大廈,像千軍萬馬的登陸橫掃,速度之快,任何軍隊都無法趕上。

反恐戰爭曠日持久,打足三年多,每天的消息都是死人,試想自己是死者家人,家庭從此永遠少掉一堵牆,那是無可補償的風吹雨打。

周前在四川偶遇一位高人。他看了我一下,說道:「你的心地極良善,你有什麼願望?」我不好意思地說:「我的願望很大,我期盼世界和平,人人歡笑。」

如果大願成真,個人私願壓根兒不需要,前後左右都是和平歡容的人,你還能不快樂嗎?

沒想及怎麼化解個人困難,我不過是微塵,微塵裡的風波稱不了什麼一回事,何況每個成年人都應擔當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好的固然欣然接受,壞的一樣可以面對,沒有事情是不可以處理的。

一所宮殿建在貧農的瘦田當中,眼看他們辛苦耕作,衣不蔽體,食不充飢,住在宮殿中的你能開心嗎?最孤獨的快樂其實是最大的痛苦,無人分享的幸福其實是最大的不幸。

美好的世界是共同創造的,大家手牽手,只要心靈相通,那種龐大的能量是可以把自私自利壞心腸的人摒諸局外的,齊心簡單的付出必定勝過複雜的巧取豪奪。

(網上版權持有人:林燕妮 曾載於明報周刊1/1/2005)